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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這規定?”

“不是規定。”黃恬腦門上都要冒汗了,這種眾所周知的常識難道姑媽就沒和她說過:“人家下了定,定者,定也。自是定下了。”

林若拙似乎是明白了:“下了定,就是別人家的。不下定,還是自己家的。”

“可,可以這麼說。”黃恬考慮了半晌。貌似有點道理。三書六禮,若只是過了納采、問名,沒過納吉(放小定)。這時再有反悔的,似乎都不會鬧出來。不算退親,只能說兩家沒說合攏。

林若拙點點頭:“原來反悔一定要在納吉之前。我懂了。”

你懂什麼?你個棒槌!黃恬徹底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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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青衣

果然只有相處時間長了,才能真正瞭解一個人。這不,還不到半天的時間,黃恬就發現,新交的這位朋友某一方面腦子很靈光,某些方面則異常不靈光。

她是真心為林若拙擔心。甭管這位新朋友有多少缺點,只憑心底豁達一項就值得她去傾心相交,更別說這位還眼界開闊,於大事方面很是敏銳,難得能合上她的心意。

算了,世上像我這樣十項全能的天才總是少的,黃恬安慰自己,不能對朋友苛刻。既然承認了是自己的朋友,她自然而然就將其劃入了保護範圍,認真的指點她:“你別不當回事,我告訴你,婚姻是女孩子一生的大事,重中之重,裡頭的危險多著呢。稱之為第二次投胎都不為過。你是大家閨秀,別學那蓬門小戶的女孩兒,略看見個會讀書的公子就痴了,胡思亂想起來,仿效那話本戲文私相授受。需知那些都是窮酸文人娶不到媳婦,自個兒編了來逗趣的,仿若這樣,就真有個美貌賢惠的閨秀對他掏心掏肺,傾其所有,家也不顧了,羞恥心也沒了。”

“這個我知道。”林若拙插話,“若心存尊重,就該名正言順的請了媒人上門提親。欲走偏門的,都是心思不正經的人。”她好歹穿越前也是個成熟女性,男女之間的那點事古往今來其內涵實質都一樣,怎麼會不明白。她不靈光的是風俗習慣,而不是人情世故。

黃恬鬆了一大口氣。根子上明白就好,常識欠缺不要緊,慢慢補,道:“你性子單純,不知道這後宅裡水混著呢,想不明白也不要緊,只記著一條,婚姻大事由長輩做主。別亂收人家的東西,不然有那一等奸猾的,混賴說你收了他的聘禮,算私定終身,十張嘴也說不清。”她是真擔心,照林若拙這種一遇上內宅事就犯傻的腦袋,搞不好哪天真糊里糊塗的‘被’私定了終身。後宅刀光劍影,傻缺的孩子很危險!

不能收聘禮。林若拙牢牢記住,問:“什麼東西算聘禮。”

“東西不重要,重要的是送東西的人。”黃恬仔細解釋,“長輩給的,女孩子間互相贈送的都沒事。關鍵是外姓男人,不能收他們給的東西。特別是代表了他們自己身份的。什麼手絹、玉佩、首飾、古玩、傳家寶。正經人家的男兒送女子禮物,都會在長輩許可的場合,得到長輩准許。故不算私相授受。”

林若拙點點頭,總之是不能收男人的禮物,尤其是貴重禮物。人家送,必然有所圖。貪小便宜就會吃大虧。

“還有名聲。”黃恬又補充,“女兒家的名聲最重要,世人皆俗,那捕風捉影之輩就是沒事還要掀起三分浪,若是有可說的那還了得?女兒家但凡有一點差池,就會被那等人繪聲繪色的編排了說道。哪怕她真是清白的,被人說來說去,名聲也就盡毀了。名聲毀了的女兒家,除了死就只有出家。”

林若拙嘆息。這還真是男女不平等到極致了。男人有緋聞算風流韻事。輪到女人頭上就是名聲盡毀,要麼死要麼出家。這樣的習俗她難以認同,但可怕的是,即便她極端不認同或者反對,卻依然要遵守。因為她生活在這裡。

有得有失,越是瞭解這個時代,她越不敢如剛來時那般肯定自己的幸運。她得到的,是富貴和健康,失去的,卻是除這兩樣之外的所有。

同樣是通透敏銳之人,當地土著黃恬就適應的比她好。因在她眼中,世界本來就是這樣的。

可即便是苦悶,難受,她依然慶幸自己保留了上輩子的記憶。寧願清醒的痛苦,也不願糊塗的幸福。其實黃恬才是真正悲哀的。現在年紀小不覺得,如果她一直這樣慧黠下去,直至成年,成親生子,人到中年。總有一天,她心底的驕傲會和整個社會男尊女卑的價值觀形成衝突,想的越深遠,衝突越厲害,痛苦也就如影相隨。故世人常說‘慧極必傷’。

這樣不行,得換個角度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