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賠給梁小花的一百塊錢,是常國營拿的。
紀春梅可以撒潑打滾耍無賴,常家人還是要臉面的。
再然後,工廠直接把她開除了。
紀春梅這才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可是任憑她再怎麼哭鬧,也於事無補。
這件事情處理的很快,等到紀家夫妻瞭解了事情的經過,並且將十里梁和紀珊聯想到一起的時候,事情已經塵埃落定了。
他們能做的,也就是在家裡破口大罵而已。
“我可憐的春梅喲,怎麼就碰上這麼個糟心事兒。不就是一個髮卡嗎?沒偷就沒偷,至於來告狀嗎?不就是想訛錢!”
“老三就在那兒待著,發生了這種事,她怎麼可能不知道?她就不能直接幫春梅處理了嗎?她要是直接替春梅道歉,把賠償給了,還能有後面的這些事兒嗎?”
“這就是個養不熟的白眼狼。一點也不知道體諒家裡。”
這些話,別說紀珊了,就連紀秋菊都給他們一個“呵呵”。
憑什麼呀?多大臉?
她敢說,她三姐非但不會幫二姐壓事兒,說不定這事兒爆出來還有她三姐的一份功勞呢。
老二和老三啥關係,她爸媽不會還沒看清吧?
不會吧不會吧!
還以為她們是相親相愛的好姐妹呢?老二是蠢,總想著撩撥老三,老三那是恨不得整死她啊!
花了700塊錢買的工作沒了。紀家兩口子心疼的直抽抽。
紀春梅也很後悔,早知道這樣,她痛快把工作讓出去多好,這會兒也不至於面對這種局面。
常媽心裡也不得勁。這都是什麼事兒啊!
可就算到了這個時候,常家老兩口也沒想過讓兒子和紀春梅離婚。
直到常國營收到了紀珊那封匿名信。
紀珊特意晚了一點寄那封信,就是為了給這件事持續加油拱火。
常國營看到信的內容,真的有點心灰意冷。
沒想到,紀春梅追著人下鄉,下了鄉卻很快把這個人放棄了,扭頭又和別的人糾纏不清。你對待感情這麼兒戲嗎?
問題是,你住在人家家裡,一邊和哥哥糾纏,一邊誣陷妹妹,這是人幹事?
他想了又想,他和紀春梅還沒有孩子,現在離婚對雙方的影響都是最小的。他還可以給紀春梅一點補償。這個婚姻,真的沒必要繼續了。
常國營和父母提起這事,常爸常媽還有點猶豫,他們年齡大點,想的就多點。這個時候離婚,一方面是加重對紀春梅的打擊,另一方面也會讓人對他們家指指點點啊。
常國營說:“爸,媽,一時的指指點點和一輩子的憋屈彆扭比起來,您想想,咱該怎麼選?”
常二和常三也支援他的決定。
倒不是因為紀春梅不讓工作。不讓就不讓,本來工作就是你的,讓不讓都是你的事兒。但不該用這事拿捏他媽,像使喚奴才一樣。可把你能壞了!
常二還苦口婆心的說道:“她能誣陷梁小花,就有可能誣陷別人。你們想想,要是哪天她誣陷我,還嚷嚷的到處都是,以後我出門就被人指指點點,被人叫小偷兒,你們能接受啊?”
那肯定是不能的!
三個孩子都主張離婚,常爸常媽不是那種強勢的家長,就同意了。
常二心眼兒多,之前聽了她弟弟告狀,堅決不想讓這小賤蹄子好過。
她直接把紀春梅追著人下鄉和在鄉下與人糾纏不清的事兒捅破了。
離婚不是因為她丟了工作,而是認清了她的真面目。
而且,結婚後,紀春梅沒給家裡花過一分錢,等於白吃了常家三年飯,她也沒在常家幹過一點活,等於常家人白伺候了她三年。
常家之前還替她支付了賠償金。
離婚,常家不但讓她帶走自己的全部東西,還給她100塊錢賠償,這已經仁至義盡了。
常家做到這份上,別人也沒法兒再說什麼。
難道非得讓人家常國營搭上一輩子嗎?萬一以後紀春梅又看上了別人,那還不得給國營戴綠帽子啊?
再說了,倆人現在連個孩子也沒有呢,各自嫁娶也沒什麼問題。
所以,哪怕紀家和紀春梅不同意,這婚還是離了。
春節之前,紀春梅就帶著自己的東西回了孃家。
紀慶東和羅小芳整天在家裡罵罵咧咧,罵紀珊不孝,罵常家無情,反正都是別人的錯。春梅還是個孩子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