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敵視,對企業管理當局的敵視,導致組織內部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的對立和衝突。在這種狀態下,企業無法讓一個“工作中的人”站在企業整體的立場上為產量、質量、成本和利潤或效率做貢獻,企業也因此無法在更大的執行規模上保持效能。可謂社會、企業和個人同時陷入困境。在德魯克的思想中,社會是靠大家來維護的,如果某人喪失了社會功能,也就喪失了社會身份,就喪失了作為一個社會成員的社會責任,成為一個被社會“放逐”的人,自然他也就不會關心或維護這個社會。
究竟如何擺脫現實困境,以及解決企業內部普遍的對立和衝突,尤其是勞資衝突,實現企業內部利益關係的整合,有賴於一個具體企業的“管理”。儘管我們不能給一個具體企業設定管理的內容,但是企業管理的一般原則和基本思路是確定的,因為整個社會需要有內在的一致性。這就是承認企業是社會的一個組織機構,是一個“社群”或社會的不可分割的“分子區域”;企業成員不是經濟人,而是社會人;明確企業的社會責任和社會地位,據此建立起一個組織的公正,形成組織協同的制度性規範,包括保障組織成員的生活和就業安全,以及滿足組織成員的需求,統一企業成員的意志。
德魯克認為,就像企業是社會的一個“功能組織”或一個“器官”一樣,管理是企業或一個組織機構的“器官”,即透過管理來實現組織機構的效能。管理和組織,就像人體與器官不可分割地聯絡在一起;同時,又可以從觀念上分辨出來,分辨出管理部門和管理系統的存在,如同人體中的器官,以及某個器官主導下的功能性子系統。真是妙不可言,德魯克總算自圓其說了,把組織理論和管理理論,在觀念上區別開來了,也使自己成為現代組織理論的第一人,當然是基於“政治社會學領域”的現代組織理論,否則就是對巴納德、西蒙和斯隆的不公。德魯克一直強調,《公司的概念》更為重要的意義是開創了“組織研究的領域”,而社會上的人則始終認定《公司的概念》是一本管理著作。
《公司的概念》出版後,德魯克直面自己的未來選擇,必須在“政治社會學”與“組織管理學”之間做出選擇。當年韋伯始終是站在“政治社會學”領域研究“官僚科層制組織”的;而德魯克從“政治社會學”領域出發,最終進入“組織管理學”領域。不過他的心依然繫於社會問題,尤其到了晚年更是這樣。德魯克的選擇有種種主客觀動因,他自己認為“組織管理領域”是一個空白,補全這個空白對工業社會的正常執行意義重大。
客觀地說,他是為自己開創的“現代組織理論”找落腳點。《公司的概念》畢竟是在通用汽車公司的“管理實踐”基礎上完成的,遠在德魯克介入之前,通用汽車公司已經成功地使生產經營過程處在“有組織的狀態”,已經形成了一個“大規模的現代工業組織”。德魯克必須用“現代組織理論”,重新對過往的管理實踐和管理理論進行整合,包括重新解讀通用汽車公司的“管理實踐”,賦予斯隆創立的分權制管理以全新的含義,賦予泰勒進而福特的生產作業過程管理以人文精神等等。否則,他從“工業社會”的政治社會學領域演繹出來的“現代組織理論”,以及他不斷發展的思想觀念和價值主張,無法形成始終一貫的體系,具有形態上的完整性,從而也就無法證明用他的工業社會的思想和主張,去改造現實企業的組織理論,並不是一種烏托邦,一種觀念形態上的假說或空想,而是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具有“不可避免”的客觀必然性。
我對彼得·德魯克的理解(6)
《公司的概念》出版後,德魯克必須為自己的早期思想做一個總結,把自己完整的思想聚焦於未來研究的方向,準備無拐點地向“組織管理領域”縱深開拓,這就是1950年出版的《新社會》。《新社會》更加集中,也更加清晰了他“建立工業社會秩序”的思想,明確指出企業組織是現實社會的代表性機構,代表著社會的經濟基礎;政府組織也是社會的代表性機構,代表著社會的上層建築。企業組織和上層建築之間,存在著互為前提、相互制約的密切關係。如果不改變現實上層建築的觀念、原則和制度,就無法解決工業社會的根本問題,無法使工業社會正常執行。上層建築必須服務於經濟基礎,上層建築的改變必須依據企業組織的改變。現實社會動盪的根源,存在於企業組織之中,存在於大規模生產經營的組織方式之中,存在於企業非人化的組織方式之中。
企業作為工業社會一個獨立的組織成員,必須像社會的一個普通公民一樣,必須按照社會正常執行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