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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他說了一半說不下去。他頓了頓,聲音變得低不可聞,幾近沙啞:“你跟我說一聲就行。”

馮憑笑了笑,安慰說:“沒事,你替我籌謀除掉他,你已經幫了我了。”

李益緊緊抱著她。

**的愛。欲是這樣強烈嗎?僅僅是共度了兩夜,他便感覺這個人是屬於他的了,而他也屬於了她。他是她的男人,有責任要照顧她保護她。

卯時之前,李益離開崇政殿。盛夏的清晨,空氣中殘留些微的暑熱,肌膚上殘留著汗味,還有她髮膚的香氣。身體隱約還能感覺到她體內的緊。窒和包裹。

情景仍和上一次一樣。但心情卻好像有些不同。上一次從這門出來,他心情沉重地想起了妻子,想起慧嫻,甚至有些隱隱的不安和迷茫。但這次他沒想起。

偷情就是這樣的。

起初或許有一些不適,久了卻也像家常便飯,自然而然。他已經在習慣這種感覺,像青蛙一樣逐漸適應溫水,最後徹底沉浸,無人能將他叫醒。然而李益自己是察覺不到自己的變化的,他的心思放在朝堂上。今日會有大事,他回到官署中,先沐浴了一番,更換了朝服便往永安殿去。

李益去了,馮憑閉著眼睛躺了一會兒。

她赤著腳,下床去撿了衣服,穿在身上,然後她坐在床上,雙腿併攏了蜷著。下巴抵著膝蓋,一隻手抱著腿,她手掌著臉頰,目光注視著自己的腳,開始笑。

她笑的無聲無息,雙眸漆黑,目光黑幽幽的像兩簇鬼火,笑容在潔白如玉的面龐上緩緩綻放,像一朵溫柔的、夜開的曇花。

拓拔叡。

她想起那個人的名字。她已經很久不想起那個人,此時卻不知為何,想起他來了。

你敗了。她想。

你虧了。誰讓你死了,死人只好吃虧,沒人幫你申冤。你費盡心機,結果我現在這樣好,我現在遇到這麼好一個男人。他愛我,我也愛他,你什麼都沒有。

還是活著好啊。

不管經受怎樣的痛苦和折磨,幸福永遠是屬於活著的人的。這就是你拋棄我的代價。

你要是不死就好了。不死,我也不用受折磨,我不受折磨,也不用去折磨別人。

她笑了一會兒,低頭去撥弄自己腳趾。

腳是瘦而有肉的,五個指頭圓圓胖胖,呈現出粉紅的顏色,指甲蓋近乎透明,沒有染過,是它本來的顏色。指甲剪的短短的。腳上的傷已經快好了,那褐色的血痂已經很乾,似乎過不久就將要和血肉脫離。

她伸出手去,一點一點摳,將那塊瘡痂撕下來。有點疼,血痂還沒落,硬撕撕了一手血。她像感覺不到疼似的繼續撕,把整塊都撕了下來,再用衣服將血擦乾淨。

李益,李益,她仰起頭,心裡念他的名字。他才剛剛走,她又想他了。真是可怕,她什麼時候變得這樣瘋狂了呢?拓拔叡要是現在見到她,一定會非常吃驚吧。她腦子裡都能想象出他那副瞪大眼睛,瞠目結舌的樣子。他一定會說:“我乖巧又聽話的憑憑,怎麼變成這個樣子了?真是不可思議呀!”她心裡倔強地想:你真蠢,這有什麼不可思議的,我連殺人都不怕,我怕這個嗎?你不瞭解我。你沒見過我真正的樣子。你的憑憑一直都是這個樣子的,只是你不瞭解。她心說,你真可悲,做了十年夫妻,你連我真正的樣子都沒見過。李益比你有福多了,你就是個倒黴鬼。

她好像又聽到他的嘲笑:你只能跟他做狗男女,你們又不能雙宿雙棲。她好像受了這憤怒似的,眉毛立起來,突然拳頭都握緊了。她在幻想中一拳將他打倒在地:那也比你這個斷了氣的死人強一百倍!

拓拔泓聽說自己前腳一走,她後腳就將李益召進宮,眉頭就擰的跟個麻花兒似的。更了衣回到崇政殿,她卻已經衣冠楚楚在榻上坐著,身上衣帶鞋襪俱全,眾宮人的陪侍下面色莊嚴,凜然不可侵犯的樣子。拓拔泓看她這樣美麗端莊,又懷疑她只是找李益來說話,並沒有別的意思,是自己多心。這樣想他心裡感到舒服了一些,便同太后一道去早朝了。

乙渾被抓了。

皇太后重病三月以來,第一次到永安殿臨朝。這一次早朝來的就頗有戲劇性了。

眾臣早已知道宮中的行動,所以早早就在朝殿中等候,交頭接耳,議論紛紛。

大家都怕的很,仔細回憶自己跟乙渾有過什麼交情。先前和乙渾關係不好或者罵過乙渾的,自然就十分興奮,滿臉喜色,大肆抨擊其人品卑劣,扳著手指頭給他算罪狀,數的口沫子翻飛。先前和乙渾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