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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寬容善意,他們甚至沒有發現我寫的這一篇小文兒只是很多篇中的一篇,就如同他們看佛經,看到一兩本兒或一兩段兒便斷章取義,用這種談論方式,即使拿出《金剛經》中的一段分析一下,我也能推出假定的作者不懂佛法,而這明顯是錯誤的,最好是讀完再說。

要知道,整體來講,佛法在道德上是中性的,就如同某種具體的科學知識,你可以利用核能去發電,為社會提供便利,也可以造出原子彈殺害同類。我本人不贊成利用佛法中的陳詞濫調去武斷地否定別人,原因還不是出於道德上的考慮,只是覺得他們說得千篇一律,太過重複單調,這樣的發言聽一句就夠了。我在生活中還是比較傾向於藝術化的,持同一觀點也可換一個說法,不然叫人看起來感到太乏味,你們得對傾聽者有點責任感,是吧?

再說了,在學佛者那裡,那些經文都是耳熟能詳的,不必抄來抄去的用以證明自己觀點正確,不過,我鼓勵這些攻擊我的人使用自己的頭腦及自己的話語多說多思考,就是說得差一點也不要緊,我相信多說說就有機會改進,越說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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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見

對於佛法,我以為依法修行是很容易的,你找個好上師,花上一些年頭當個小乖乖,搞一搞三皈依就可以,依法照章辦事嘛。但要產生自己的理解,卻要經過更艱難的實踐與思考,難度較大,舉例,我發現即使是高僧大德寫的書,也多半引文頗多,這讓我覺得他們不是懶惰便是還沒有學會用自己的語言來說。

我學佛初期曾看宗薩欽哲仁波切的一本黑皮小書,從書中可看出他透過學習思考佛法,產生了自己的理解,特點就是基本上沒有引文,但佛理說得很好,勝過一般的佛教徒,兩年後再次閱讀,看出他在某些問題上並未進行深刻的思考,他放過了更為繁難的問題(後文中我會指出),但我並不會說他不懂佛法,我也不會說任何一人不懂佛法或與佛無緣,這一點,我倒是與佛陀本人一致。基本上,我相信人人具有佛性,問題只是在於如何了悟。一句話,我相信世間有智慧的存在,但卻不是靠抄襲得來的。

在我的理解裡,信仰並非一般想象的那麼簡單,我相信,甚至不是佛陀想象得那麼簡單,反著說一說佛法吧,我以為,成為一個傑出的人類,其難度遠勝成佛,因佛陀也只是傑出的人類之一。在漫漫的歷史長河中,傑出人類並不多見,依佛教的觀點,佛的數量卻數不勝數,你不信?末學我悄悄問一句,這位前輩,您老唸佛迴向的時候難道沒有察覺嗎?呵呵。

雖然宗教信仰是個比較複雜的問題,但我以為,卻是可以叫人理解與討論的,再怪的信念也會有其相信者,這叫我有時候想把“信念”這個詞換成“猜想”,因後一個詞語較為開放寬容——好啦,把拉長的臉放下吧,咱們這下可以坐下來聊幾句了,說說猜想總是比較容易叫人感到樂趣的,信念信念的太過正襟危坐,爭論起來動不動叫人急,把個人偏好搞得太極端了不好啊。

在我眼裡,世界上流行的幾大宗教信仰,就像幾首比較熱門且流行時間較長的流行歌曲,聽過或會唱它們只是你瞭解歌曲或音樂的一種途徑,要知道世上還有那麼多歌曲可聽可唱,那幾首流行歌曲只是比較讓人喜聞樂見罷了。我相信,我們知道的每一件事情或概念,其本身就是信仰的一種形式,我相信,當我們管自己叫作人的時候,我們已經有了第一個信仰,當我們對於作為的人信仰具有一種開放性認識時,我們便有機會辨識出更多的通往各個方向的道路,宗教的,科學的,情感的,智識的,身體的,我們不必急於知道我們從哪裡出發,終歸何處,我們是在路上,這便是我們真正的自由,我們可把每一處當作起點或終點,那是我們的意願,我們的樂趣是為我們的意願而努力,這是不是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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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八卦

那些把所有的問題歸結到道德問題上的做法令我倍感狹隘,這在宗教方面表現尤為突出。

從某一層面說,善是非常容易的,只要我們不違反法律,不去傷害他人,真心對別人好,我們從飯館出來往要飯的手裡塞兩個小錢,就足以讓我們覺得我們已經很道德了,我們就和最偉大的人類個體一樣平等了,那些偉人在某一時刻能做的也不過如此,他們的成就只是因緣使然,或是福報超群罷了,再說偉大多虛幻啊,有什麼好追求的?偉大的人還沒機會領略渺小的趣味呢,佛教也只是印度眾多教派中的一個,佛陀也只是毗溼奴的第九個化身,不過爾爾,牛頓還跟萊布尼茨爭權奪利呢,還對胡克諷刺打擊呢,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