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426部分

上的鎖眼說:“韓局,您看,鎖眼裡好像是口香糖。”

接過放大鏡看了看,用簽字小心翼翼挑出一點,仔仔細細觀察,確實很像口香糖。

跟過來的技術大隊副大隊長和幾個民警百思不得其解,韓博卻欣喜若狂,不禁笑道:“成也口香糖,敗也口香糖,有這一小口口香糖在,兇手躲得過今天也躲不過明天,早晚會落網!”

“韓局,這是兇手留下的?”

“我知道門鎖是怎麼開啟的了,他將口香糖嚼軟,利用工具將軟化後的口香糖塞進鎖孔。這種老式鎖芯的彈子一般長度較短,被口香糖‘擠開’之後,兇手再用特製工具插入鎖芯,開啟已經失效的鎖。”

看著眾人一副副不可思議的樣子,韓博解釋道:“東萍沒發生過這樣的案例,其它地方發生過。我老單位的便衣支隊,就曾破獲過利用這種手法入室行竊的案件,而且一破就是一串。”

“怎麼破?”一個老民警下意識問。

“口香糖嚼過,上面遺留唾液,從唾液中提取dna要比從其它檢材中提取容易多了。有dna分型在,我們就可以針對性的進行比對,兇手很可能是慣犯,甚至可能被處理過,這個範圍並不大,應該不難比對出來!”

第七百零九章 財殺還是仇殺(二)

韓博相信搞清兇手是怎麼進來的很可能是破案的關鍵,仔仔細細觀察痕跡,根據分局民警瞭解到的情況和標記以及滿地陶瓷碎片重建起兇案現場。

“案發時隔壁鄰居聽到這邊有動靜,但不是特別激烈且時間較短,說明兇手跟被害人並沒有發生特別激烈的爭吵,整個作案過程用時並不長。”

韓博來回踱了幾步,蹲下身指著門框方向:“結合現場,可以推測出兇手先抓起飯桌上的盤子,扔向從臥室出來的盧芳。可能太過緊張沒砸準,也可能盧芳反應迅速及時躲開了,盤子砸在客廳與臥室的隔斷上,摔到地下摔碎了。”

李耀新點點頭,走到隔斷的門框邊比劃道:“兇手一擊不中,衝上來用左手掐住盧芳脖子,將盧芳死死頂在門框上,右手拔出水果刀或匕首之類的兇器,對著盧芳胸…部和腹部就是一頓亂捅。”

“盧芳用雙手抓過撓過,但沒有抓破兇手皮肉,甚至沒能揪下一塊布條、一顆紐扣”一個技術民警很默契地扮演起被害人角色,讓李耀新掐住他脖子,雙手也比劃起來。

跟領導一起重建現場的機會不是什麼人都有的,另一個民警跑進臥室又跑了出來。

李耀新正愁沒目標,立即抬起右腿:“孩子聽到動靜出來了,兇手騰不出手,一腳把孩子踹到牆角里,可能擔心盧芳沒死,又捅了幾刀才過去捅孩子。”

“確認兩個人全死了,他開始翻箱倒櫃,拿走所有財物,想起被害人有一條金項鍊,又跑過來一把揪斷,這條勒痕就是這麼造成的,然後才倉皇逃竄。”

“房門是順手帶上的,但跑得卻很匆忙。”

韓博走到門外,指著昏暗的走廊說:“逃跑的時候沒注意腳下,撞到鄰居堆在走廊的煤球,滾得滿地都是,一些已經碎了,所以他左腿和上衣左下角應該沾上了蜂窩煤的黑色灰跡。”

這才像破案!

李耀新越來越興奮,脫口而出道:“財殺,應該是財殺!兇手很可能一開始只打算入室行竊,結果進來後發現屋裡有人,顧不上威脅或根本沒想過威脅,直接痛下殺手,殺人滅口。”

“可是他事前難道沒踩過點,沒試探一下屋裡有沒有人?”

“入室行竊的大多是慣犯,從作案手法上看也應該是慣犯,他不可能犯這樣的低階錯誤。”

“水房在那邊,廚房是公用的也在那邊,可能他試探時被害人確實不在屋裡。”

“如果是這樣,他會直接進來,而兩個被害人應該是從外面進來撞上的,而不是從臥室裡出來看到兇手的。”

“也可能兇手比我們想象中更謹慎,他確認屋裡沒人,知道走廊沒人,但不清楚門洞外面有沒有人,在他走出去觀察的時候,兩個被害人正好從水房、廚房或廁所回來了。”

“有這個可能,水房、廚房和廁所全在外面,被害人進去的頻率很高。”

韓博越想越有道理,注意力再次集中到門鎖上,用不容置疑地語氣說:“門鎖完好無損,不等於就是熟人作案,對一個入室行竊的慣犯而言,開這樣的鎖並不難。但不管採用什麼手法,使用什麼工具,只要不是原配鑰匙,都不可能不留下蛛絲馬跡,拆下來,把鎖拆下來帶回去好好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