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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期間我一直鎖著王小姐母親房間的門,但卻能夠讓它感覺到其實還是有這麼多人來看你,儘管很多人你上一次見面的時候還是青春洋溢,再見時已經陰陽兩隔,也滿臉皺紋了。在出殯之後,我們陪著王小姐回了家,我看了看發現阿姨的鬼魂已經溫和了很多,在死亡之後因為放心不下自己的女兒而扮成活人的樣子,這本來是要受到懲罰的。不過胡宗仁還是念在她對女兒的愛,網開一面,依然很正式地送走了她。臨別時胡宗仁讓王小姐再跟母親說最後一句話,王小姐想了很久後對胡宗仁說,不用說了,因為母親會看到的。我不再是個孩子,我會堅強成熟起來。
連續四天的忙活,卻沒賺到什麼錢,還花費了我們不少精力,看上去好像是個虧本的買賣。在我送胡宗仁回家的路上他跟我說,這個姓王的小妹妹,咱們今後多照顧照顧她吧,一個人生活挺不容易的。我嘲諷他說你又在打什麼歪主意了,看人家長得好看你又色了吧?胡宗仁哈哈大笑著說,你看吧,我就知道我認為是美女的你一定也覺得好看。笑完之後他又安靜下來,似笑非笑的說,我也該常給我媽打打電話了,這都挺長時間沒回家了,還挺想她的。
我沉默了一會,開啟車燈,因為天色已經暗下來了。我對他說,既然如此,那就早點結婚,把老太太接過來吧。
第五十四章。【案十】廠房夜魅
大概是我還在上小學或是初中的時候,那個年代,家庭式的VcD機還沒有普及,人們的腦海裡甚至還沒有出現“網際網路”這個詞,於是在那個年代,人們的娛樂活動方式有限,我奶奶那一輩的人總是喜歡三三兩兩的坐在院子裡織毛線或者閒聊,還有的喜歡湊在一起打麻將或者下象棋。而我父母這一輩的人因為工作繁忙,大多數時間都在單位,回到家頂多看看電視就想睡覺,好不容易遇到個禮拜天,那個時候卻還沒有雙休這個說法,於是他們更希望把這一天用來在家裡舒舒服服的睡懶覺,什麼娛樂活動,好像也沒什麼花樣。
而我那個時候,正值青春懵懂,對外面的世界產生了異常強烈的好奇,於是有很多不被父母允許的娛樂方式開始侵害我們這一代人的身心,例如檯球室,例如電子遊戲廳,例如錄影館。作為我來說,算得上是被侵害得比較嚴重的一個個體。
我記得在我念初中一年級的時候,就已經開始和街上的那些小混混賭檯球,幾毛錢一局,因此我贏得了“江北一杆”的稱號,而因為那個時候電子遊戲廳裡玩的人最多的就是街頭霸王,而我常常能夠一個幣就通關,期間還能擊垮無數不自量力的投幣挑釁者,儘管那個時候我個子不高,打個遊戲還需要踩在兩塊磚頭上當墊腳石。而我光顧得最多的,當屬五里店附近當時林立著的眾多各種型別的錄影館。
那時候,還是用的錄影帶而不是碟片,所以當我的同學在我身邊向我吹噓他家裡新買了一臺松下牌錄影機的時候,總是能贏得我尊敬的目光。在那幾年,我在錄影館裡認識了很多人,有梅豔芳,有張國榮,有午馬,有林正英。雖然他們全都已經不在人世,但卻給我的那段青春留下了深深的記憶。而當時錄影館裡放的片子大多都是港片,以及在人少的時候偷偷放電三級片,而港片的內容大多又以動作片和鬼片為主,所以其實當我人生中第一次清晰的接觸到“鬼”這個概念,也正是從那個年代開始。
我到現在都還記得其中一部鬼片的橋段,大概講的是一個夜深人靜的夜晚,香港一家公司本來沒人的辦公室裡,突然在漆黑中出現了一道光線,光線是一臺影印機發出來的黃色光芒,隨著吱吱嘎嘎的聲音響動了一會後,影印機的燈光開始反覆的從左掃到右,接著不斷吐紙出來,然後鏡頭拉近,發現那些影印出來的紙上,全都是一個可怕的鬼臉。
這個鏡頭導致我很長一段時間對街邊的影印店都有種抗拒,因為我始終覺得這個店裡有鬼。而事實上在我和胡宗仁經手的第十個案子裡,卻讓我覺得這一切彷彿有所不同,卻又似曾相識。
11月底的重慶已經漸漸開始有冬天的味道,雖然這個季節有人穿毛衣也有人穿著長袖T恤,本來有句俗話叫做二四八月亂穿衣,指的是農曆的這幾個月不冷不熱,人們穿衣的風格會比較混亂,但是自從環境汙染變得嚴峻,全球變暖已經不再是秘密的時候,重慶的11月,卻跟我們小時候的9月或10月差不多。那天胡宗仁感冒了,但是在給我打電話叫我出來的時候他並沒有告訴我,直到我見到他的時候才發現他鼻頭已經因為擤鼻涕而紅紅的,我穿著一件長袖T恤,他卻已經罩上了毛衣,而且那件毛衣還是紅色的,走在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