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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部分

我也是你的朋友啊。”

莫冰爽朗地拍拍他的肩膀:“放心朋友,以後我來墨爾,一定來找你蹭飯。”

“……”

還能說什麼,做不成男女朋友,也就只能做朋友了。

Teebor很欣賞莫冰,帶了欽慕的那種,他喜歡這個女孩滿眼憂傷卻依舊能笑靨如花,依舊待這個世界赤誠。

只是不知道,那個讓莫冰在星空下流淚大喊的人會是什麼樣的人。

“林總。”

“林總。”

丁純磊喊了兩聲,林安之才回過神來,目光還追著已經走遠的莫冰。

丁純磊跟了他有半年多了,這種情形不是第一次見,有點於心不忍:“林總,航班時間快到了。”他小心地提醒,“您真的不去見見莫小姐嗎?”

都多少次了,林總就這麼遠遠地看,看完回去,就開始不要命地折騰自己,抽菸喝酒往死裡作踐身體。

誒,明明是心頭肉,為什麼要親手剜下來呢?搞得傷筋動骨,一身的血跡斑斑。

林安之站在石鋪的小路上,看著遠處的人影,自嘲地苦笑:“她看見我會哭,我不能讓她見到我。”

痴男怨女丁純磊不太懂,只是好奇,見了會哭,不見呢?會不會躲起來哭?

楓城。

時瑾與姜九笙已經在楓城住了有一段時間,楓城景好,節奏很慢,有山有水,有小橋人家,有古鎮樓臺,倒是很適合定居旅遊,時瑾帶她去了很多地方,走走停停,看遍了楓城的山水與人文。

她最喜歡的,還是楓城的清吧,還有抱著吉他唱民謠的流浪歌手,時瑾便特地在那附近找了住所,因為去的次數多了,她結識了一個清吧的女主唱,叫洛清,很健談,是個熱情又風情的女人。

洛清喜歡唱民謠情歌,聽起來,有點滄桑,像有故事。

時瑾問姜九笙:“很喜歡她?”

他們坐在清吧最左邊的位子,燈光很暗,她便取下的口罩,單手撐著下巴,舉著酒杯喝了一口,說:“她很神秘。”

對於她以外的女人,時瑾興趣都不大,並不予評價,只是搶了她手裡那杯顏色漂亮的酒,好話勸著:“你不能再喝了,這雖是果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