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外之氣血。從手陽明之五里。走尺以上
魚。相逆順而行也。是以脈要精微篇。論兩手之尺寸。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蓋以尺上寸。以候身半以上。寸下尺。以候身半以下。夫身半以上為陽。身半以下為陰。故以寸之陽以候上。尺之陰以候下也。肘所。自寸而下尺也。手所。自尺而上寸也。肌所獨熱者。腰以上熱。手所獨熱者。腰以下熱。此診尺膚以候形身之上下。故與脈候之上下反其診也。肘前乃手厥陰之曲澤處。肘後乃手少陽之天井處。蓋以兩手下垂。上以候上。下以候下。前以候前。後以候後也。夫所謂肘所手所者。論手臂之背面臂中掌中魚上。乃手臂之正面。背面為陽。故候形身之外。正面主陰。故候腰腹腸胃之內。即尺外以候季脅。尺裡以候腹中之大義相同也。夫人生於天地六合之內。其血氣之流行升降出入。應天運之環轉於上下四旁。是以脈要精微論。以寸尺之外內前後上下。候形身之外內前後上下。此章以手臂面板之前後外內。候形身之上下前後外內。蓋脈內之血氣。
應地氣之上騰於天。脈外之氣血。應天氣之下流於地。人與天地參也。
尺炬然熱。人迎大者。當奪血。尺堅大。脈小甚。少氣。 有加。立死。( 悶同)
尺炬然熱。人迎大者。三陽之氣偏盛也。故當主奪血。夫面板為陽。血脈為陰。尺堅大。脈小甚者。陽盛而陰絕於外也。少氣 有加者。陽盛而陰絕於內也。
目赤色者。病在心。白在肺。青在肝。黃在脾。黑在腎。黃色不可名者。病在胸中。
此以目色而候五臟之血氣也。五臟之血氣。行於脈中。而變見於寸口。五臟之氣血。變見於色。
而出於目中。
蓋五臟之精。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睛也。前節視目窠以知面板之水。此節視目色以知五臟之陰。皆從外以知內也。胸中。膈中也。黃色不可名者。色黃而有黑白青赤之間色也。病在胸中者。五臟之氣。
皆從內膈而出。故所見之色若是。
診目痛。赤脈從上下者太陽病。從下上者陽明病。從外走內者少陽病。
太陽為目上綱。故目脈從上下者主太陽病。陽明為目下綱。故從下上者主陽明病。少陽之脈。
循目銳 。故從外走內者。主少陽病。上節視目色以知五臟之陰。此診目脈以知三陽之氣。夫色為陽。
脈為陰。此陰陽之變換。
診寒熱。赤脈上下至瞳子。見一脈。一歲死。見一脈半。一歲半死。見二脈。二歲死。見二脈半。
二歲半死。見三脈。三歲死。
此論血脈主於手少陰心主。而本於足少陰腎臟。寒熱者。水火陰陽之氣也。心主包絡之氣。發原於腎。歸於心下之部署。為一形髒而主脈。瞳子者。腎臟之骨精也。水髒之毒。上交於火髒。而火髒之氣復下交於陰。所謂陰陽交者死不治。朱衛公曰。此論水髒之毒瓦斯。隨正氣相交而死。故凡論疾。
皆當體會其正氣焉。診齲齒痛。按其陽之來有過者獨熱。在左左熱。在右右熱。在上上熱。在下下熱。
馬仲化曰。齒痛曰齲。上齒屬手陽明大腸經。下齒屬足陽明胃經。故按其陽脈之來有過者。必為獨熱。其脈在左右上下。則病熱亦分左右上下也。
診血脈者。多赤多熱。多青多痛。多黑為久痺。多赤多黑多青皆見者寒熱。
此以皮部之色。而知血脈之寒熱也。皮部論曰。凡十二經脈者。皮之部也。其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痺。黃赤則熱。多白則寒。五色皆見。則寒熱也。
身痛而色微黃。齒垢黃。爪甲上黃。黃膽也。安臥。小便黃赤。脈小而澀者不嗜食。
此論中土之病。統見於五臟之外合。土灌於四髒也。身痛。病見於肉也。色黃。病見於皮也。齒垢黃。病見於骨也。爪甲上黃。病見於筋也。黃膽。脾家病也。脾病故解 安臥。小腸為赤腸。心之腑也。心主血脈。小便赤黃。脈小而澀。病見於脈也。小便赤黃。下焦熱也。不嗜食。上焦虛也。蓋土位中央。而上下四旁。皆為之應。
人病。其寸口之脈。與人迎之脈。小大等。及其浮沉等者。病難已也。
此論人迎氣口。與手太陰兩寸口之脈。各有所候也。寸口者。手太陰之兩脈。分寸關尺三部。以候臟腑之血氣者也。人迎氣口者。候三陰三陽之氣也。人病。其寸口之脈。與人迎之脈。大小浮沉等者。此表裡陰陽血氣留病。故為難已。按人迎氣口。以左為陽而右為陰。手太陰之兩脈以寸為陽而尺為陰。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