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兩點準時開庭,所有人再度回到了審判廳中。
來自各大媒體的記者們紛紛抓著自己的拍攝儀器、手上攥著光子筆嚴陣以待,由於搭上了法庭開放審理的大船,他們在午休時發出的報道竟十分受群眾的歡迎,銷量都非常不錯。也因此,他們對下半場的庭審包含了更深的期待,所有人的臉上似乎都寫著同一行字——求更多的精彩更多的刺激更多的銷量!
而對於陪審席上那些堪稱一秒鐘就是幾萬信用點上下的貴族們而言,在法庭上乾坐了這麼長時間只為了見證一場普普通通的非法盜用私人財產案確實是在浪費時間,不過一想到原告林茶是那個人的女兒,他們又都是瞿家出面特邀出席的,不知怎的,心裡的那點不爽反而轉為暗爽了,再加上……今次的案件發展還挺有趣的,呵呵,倒也值得一看。
法官入座,敲響法槌:“請證人出席。”
旁聽席上所有人都扭頭望向後頭的門,就連陪審席上也有不少人好奇地回望著。
萬眾矚目之下,大門緩緩開啟,一個稍有些年長的女子出現了眾人面前,沐浴在灼灼目光之下,她顯得略有些侷促,但不一會兒就深呼吸了幾下調整好心態,面容平靜地走上了證人席。
“……星元1011年至1012年期間,我就任與維塔幼兒中心,是一名幼兒教師,原告林小姐是我班裡的學生,姜女士的另外一子一女也同樣在我班上……”
認出來人是誰後,姜佩的臉刷的一下黑了下來。
“……林小姐當時的狀況不算好也不算差吧。她身上的衣服雖然都是半新,但料子款型都很好,小姑娘也很乖巧,看得出來家裡教育的很不錯,吃飯、午睡都不需要怎麼哄……”
“……不過後來我就發現有些不對了,因為姜女士的另一子一女最初在穿著打扮上其實不如林小姐的,可過了大概半年時間這個情況就反過來了,兩個孩子的衣服天天翻新,越穿越好,而林小姐卻翻來覆去還是那麼幾件……”
“……我向姜女士建議過好幾次,說林小姐的衣服袖子都短了,該給她買些新衣了,姜女士總是當面敷衍,背後依然不聞不問,再後來,到了1012年林小姐5歲的時候,她身上的衣服倒是換了,可全都是連悅,就是姜女士女兒不要的衣服,也因為這個原因,連悅開始在幼兒中心當著小朋友的面喊她‘撿垃圾的’,‘女僕’什麼的,我們糾正了好久都不起效果,稍微說重了點連悅就會在地上打滾哭鬧……”
“……有人說三歲看老,本來像我們這樣的幼兒教師是不太相信的,但連悅這個孩子……怎麼說呢,她就屬於那種屢教不改、變本加厲型的吧,本來看她漸漸不對著林小姐喊那些難聽的綽號了,人也慢慢變乖了聽話了,我和同事們都覺得挺欣慰了,結果有一天我卻看到她在掐林小姐,我把連悅趕走後給林小姐做了檢查,發現她的後背、手臂上全都被掐紅了……一個四歲的小女孩居然能這麼狠我真的連想都沒想過……”
你沒想過我們也沒想過啊。
記者們“嘖嘖”地搖著頭一邊對著光腦小聲喊著“查連悅!查姜佩的女兒、兒子!”,一邊用光子筆刷刷地寫道——《為母不慈,被告姜女士縱容親生子女虐待貴族養女》。
“姜女士,”法官看了一眼姜佩,“林薇女士的證詞是否屬實?”
“汙衊!純屬汙衊!”姜佩氣憤地站了起來,然後被曹宇一把壓了下去。
雖然他已經決定要加入程元光的律師事務所了,但眼下這樁案子該怎麼做他還是得怎麼做,反正程元光也不需要他放水來著,還是乾脆將自己的能力全部展示出來吧!
“法官大人。”曹宇正色道,“我認為林薇女士的證詞與本案無關,並不該予以採納。”
“不給林小姐買新衣怎麼了?家裡有三個子女,難道每個子女都要買新衣嗎?我想請諸位仔細想想,妹妹穿姐姐退下來的衣服難道不是正常的事嗎?先給個頭高的小孩買新衣難道不應該嗎?這種事怎麼能拿來當證詞呢?再者,姜女士花自己的錢給自己的孩子買衣服這又能說明什麼呢?什麼都不能說明!”
“對!”姜佩興奮地補充道,“我花自己的錢給我兒子女兒買衣服怎麼了!”
“法官大人。”程元光站了起來,“我能證明姜女士花的錢並不是她自己的,而是全部來源於原告林小姐的生活基金。我方請求第二位證人出庭!”
居然還有證人!
大門再一次開啟,這一回站在證人席上的是一位穿著時尚華麗的女士,見有閃光燈對著她還不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