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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還是被記了大過,也不能在三室這樣的重要崗位工作了。後來,林志輝將倒黴的餘良安排到了民品辦公室,負責新產品開發,也算是愛惜人才了。

而還躺在病床上的芳華,就受到了來自各方的英雄般的待遇。各級領導的看望,黨委、團委送來的錦旗,院機關報還有院裡電視臺都來了記者採訪,讚美和榮譽接踵而至。

開始兩天。芳華還勉力接待,後來就被搞怕了。

隨著宣傳機器的開動,加在她頭上的稱號和光環越來越多,什麼“新時代的青年楷模”、“時代驕子,巾幗英雄“、“新一輩軍工人的驕傲”等等,芳華聽著都發暈。再看看新出的報紙上的報道,所有接受採訪的人都交口稱讚,自己簡直從小到大那就是一個完人啊,從頭到腳都沒有缺點了!芳華感慨:那還是人嗎?

而受傷三天後,得到訊息的學校也立刻派來了校黨委副書記、校團委書記、年級主任郭眉老師和學校宣傳處的兩位老師,趕到醫院慰問和看望了芳華,並對她的事蹟進行了收集整理,說是要在全校開展“向林芳華英雄事蹟學習”的活動。

芳華傻眼了。這還了得,以後在校園裡還能不能正常走路了?

誰知,馬上省裡也來人了,也是一番採訪慰問,還說要把她的事蹟上報團中央,像第四軍醫大的“兩華”精神那樣,再塑造一個芳華精神。

終於,芳華的忍耐到了極限。

兩華精神那是種什麼精神啊!為救掏糞老漢而獻出年僅24歲生命的張華,華山天險上不顧自身安危去擋住墜落遊客,並搶救和護送遊客下山的學生群體。他們那種在危難關頭挺身而出的精神境界,高山仰止啊!自己怎配與之相提並論。

再想想成為全國範圍內宣傳的英模後,要到處巡迴報告和演講,生活在聚光燈下,還要在媒體面前維持一副高大全的形象,芳華就不寒而慄。這絕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當晚,芳華強烈要求爸爸林志輝出面,拒絕這些榮譽和宣傳活動。

林志輝微笑著說:“怎麼當英雄還不好嗎?你不是從小就喜歡《英雄兒女》,當不成王成也要當王芳嗎?現在,不是實現你的理想了嗎?”

芳華一手捂臉:“額滴神啊!饒了我吧!我現在才知道,英雄的事情可以做,英雄卻絕不能當的!”

說著,另一手把剛才手邊的報紙扔給老爸:“看看,這兒都寫的什麼啊?那還是我嘛?要把我羞死了!”

林志輝已經看過了,笑著說:“基本事實還是有的,就是用詞誇張了點嘛!”

芳華雙手合十向老爸拜託:“爸。我求你了!讓那些人別再吹了,再吹下去,那就是,就是——捧殺了!”

林志輝仔細品味這時候還不流行的詞語“捧殺”,覺得很有道理,不由呵呵笑道:“行啊,丫頭!我本來還覺得報紙上把你的覺悟吹得太高了,但現在看起來你還確實有那麼一點點嘛!”

芳華正色地說:“爸,別損我了!不是我覺悟高,只是我一想起你們那一輩的人,在大山溝裡默默奉獻一輩子,為國家和民族鑄起護國神劍,又有誰知道你們?又有誰給過你們英雄稱號?其實你們才是真正的英雄,無名英雄!而我,一個黃毛丫頭,什麼都沒做,就敢稱英雄?真的,我受不起!”

旁邊坐著削水果的孫玉敏也不由說:“這孩子,真是長大了!老林啊,我看就依她的吧!這兩天,我也是被那些人煩透了!這以後要是長期這樣啊,誰都沒法正常工作生活了!”

後來,林志輝和院領導商議,以擔心過高的榮譽會影響孩子的正常成長為由,希望院裡能低調處理宣傳的問題。院裡本來是根本不同意的,但經不住他的態度堅決,最後達成了協議:在內部仍然是要大力宣傳的,因為這一典型事例有利於加強保密工作的實施;而院外的宣傳,則由院裡出面以涉及國家機密安全的名義,請地方和省裡就不再宣傳了。

不過,院裡在和學校交涉時還是很費了一番周折,最終好不容易學校同意了在校內宣傳時對具體事蹟不做細節描述,也會控制宣傳力度,但仍然是要以“見義勇為”的模範事蹟給予芳華表揚和嘉獎。其中包括再次授予她詹振聲獎學金,該榮譽慣例是在校期間只能獲得一次的。另外校方還會授予她“優秀共青團員”等稱號,當然這些嘉獎會等她傷愈返校後再宣佈。

林家覺得這些還不算太過分,也就勉強接受了。

芳華因槍傷造成了血氣胸,手術開胸時又離斷了兩根肋骨,元氣大傷。直到術後第五天,才可以下床,但也就是圍著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