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合朔度
以章歲乘朔小余,滿會數為大分;不盡,小分。以大分從朔夜半日分,滿紀法從度,命如前,天正合朔日月所共會也。
求次月,加度二十九,大分三百一十二,小分滿會數從大分,大分滿紀法後度,經鬥除大分。
求弦望日所在度,加合朔度七,分二百二十五,小分十七半,大小分及度命如前,則上弦日所在度。又加得望、下弦、後月合。
求弦望月行所在度,加合朔度九十八,大分四百八,小分四十一,大小分及度命如前合朔,則上弦月所在。又加得望、下弦、後月合。
求日月昏明度,日以紀法,月以月周,乘所近節氣夜漏,二百而一為明分。日以減紀法,月以減月周,餘為昏分。各以加夜半,如法為度。
推月蝕
置上元年,外所求,以會歲去之,其餘年以會率乘之,如會歲為積蝕,有餘加積一。會月乘之,如會率為積月,不盡為月餘。以章閏乘餘年,滿章歲為積閏,以減積月,餘以歲中去之,不盡,數起天正。
求次蝕,加五月,月餘千六百三十五,滿會率得一月,月以望。
推卦用事日
因冬至大餘,倍其小余,坎用事日也。加小余千七十五,滿乾法從大餘,中孚用事日也。
求次卦,各加大餘六,小余百三。其四正各因共中日,而倍其小余。
推五行用事
置冬至大小余,加大餘二十七,小余九百二十七,滿二千三百五十六從大餘,得土用事日也。加大餘十八,小余六百一十八,得立春木用事日。加大餘七十三,小余百一十六,復得土。又加土如得其火,金、水放此。
推加時
以十二乘小余,滿其法得一辰,數從子起,算外,朔、弦、望以定小余。
推漏刻
以百乘小余,滿其法得一刻,不盡什之,求分,課所近節氣,起夜分盡;夜上水未盡,以所近言之。
推有進退,進加退減所得也。進退有差,起二分度後,率四度轉增少,少每半者,三而轉之,差滿三止,歷五度而減如初。
月行三道術
月行遲疾,周進有恆。會數從天地凡數,乘餘率自乘,如會數而一,為過周分。以從周天,月周除之,歷日數也。遲疾有衰,其變者勢也。以衰減加月行率,為日轉度分。衰左右相加,為損益率。益轉相益,損轉相損,盈縮積也。半小周乘通法,如通數而一,以歷周減焉,為朔行分也。日轉度分 列衰 損益率 盈縮積 月行分一日十四度 十分 一退減 益二十二 盈初 二百七十六二日十四度 九分 二退減 益二十一 盈二十二 二百七十五三日十四度 七分 三退減 益十九 盈四十三 二百七十三四日十四度 四分 四退減 益十六 盈六十二 二百七十五日十四度 四退減 益十二 盈七十八 二百六十六六日十三度 十五分 四退減 益八 盈九十 二百六十二七日十三度 十一分 四退減 益四 盈九十八 二百五十八八日十三度 七分 四退減 損 盈百二 二百五十四九日十三度 三分 四退加 損四 盈百二 二百五十十日十二度 十八分 三退加 損八 盈九十八 二百四十六十一日十二度十五分 四退加 損十一 盈九十 二百四十三十二日十二度十一分 三退加 損十五 盈七十九 二百三十九十三日十二度八分 二退加 損十八 盈六十四 二百三十六十四日十二度六分 一退加 損二十 盈四十六 二百三十四十五日十二度五分 一進減 損二十一 盈二十六 二百三十三十六日十二度六分 二進減 損二十損不足反減五為益,盈有五謂益
而損縮初二十,故不足。
盈五縮初 二百三十四十七日十二度八分 三進減 益十八 縮十五 二百三十六十八日十二度十一分 四進減 益十五 縮二十三 二百三十九十九日十二度十五分 三進減 益十一 縮四十八 二百四十三二十日十二度十八分 四進減 益八 縮五十九 二百四十六二十一日十三度三分 四進減 益四 縮六十七 二百五十二十二日十三度七分 四進加 損 縮七十一 二百五十四二十三日十三度十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