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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部分

警察開啟面包車的後蓋,把李穆拉了下來,跟著他就解開了李穆的手銬和腳銬。李穆伸了伸腰,被拷著真是太辛苦了,好不容易能夠輕鬆一點。“拿著這個,往前走。”那個警察塞給李穆一張紙說,“不準看,不準回頭。”那張紙很厚,李穆抓在手心往前走,走著走著,總是忍不住想要回頭看看那幾個警察跟上來沒有。可是每次他一轉頭,後面的警察就會大喝:“不準回頭!往前走。”

於是李穆只好繼續往前走,四上滿是雜草,聽說死過人的地方草木特別旺盛李穆一邊走,一邊四處注意看,這野草也太茂盛了,似乎有點不對啊。草叢裡面不時的跑出兔子來,有白的有黑的還有花的。走了好長一段路,李穆有些喘氣了,終於忍不住回頭看了一眼。他身後沒有人,那幾個警察都不知道上哪裡去了。

這算是什麼意思啊?李穆連忙往回走,按著記憶走到了他下車的地方。來了七八輛警車,這時候居然一輛都不見。這沒道理啊,要是他們發動車子,李穆應該能聽見才對。再說一聲不吭就悄悄溜走了,究竟算什麼意思嘛?難道是要向上頭報告李穆逃跑了,然後派武警來追,看見李穆就開槍,把李穆殺人滅口?

總之還是先等一等吧,李穆找了一顆大樹,坐在樹蔭底下,等著那些警察回返。順便看一看那個警察塞過來的是什麼紙。一看竟然是一張釋放證明,說的是李穆的連環殺人案已經審結,法院打回去讓檢察院補充偵查,檢察院經過補充偵查,覺得證據不足,所以把李穆放了。這算是什麼意思啊,李穆徹底弄不懂了。難道是想把李穆扔在這兒自生自滅?

李穆記得李富貴說過,刑場離市區大約是20公里左右,人的正常步行速度大約是一小時走五公里,那麼就是大約四小時可以走回去市區。要是中途能夠攔車的話那就更加快了。當然司機們要是看見一個穿著囚服剃著光頭的人攔車,多半都是不肯停的吧?

第五百八十四章.走路

(和昨天一樣分開更新,最近實在是很忙)

一直等到日頭偏西,李穆才確定那幫該死的警察不會回來了。他被人扔在這種鳥不拉屎的地方,肚子餓得要死,還很是口渴,穿著的囚服又已經溼透了,雙手雙腳都被拷了那麼長一段時間,痠軟得要死,真是渾身上下沒一處舒服的地方。於是李穆決定先喝點水,找一找有沒有野果吃,休息夠了再上路。

他先是走到湖邊,看了看湖水,雖然很是清澈透亮,可是李穆知道,這種江河湖泊的自然水源,看著再怎麼樣清澈的水源,也不一定能喝,要知道很多細菌病毒都是無色無味的。要是李穆這麼多大風大浪都闖過來了,卻因為喝水拉肚子拉死,那不太冤枉嗎?天然水源中泉水最乾淨,可是這裡顯然沒有。

李穆只好把褲子脫了下來,在褲腿那裡打了個結,然後把水灌進去,慢慢的吸取滲透出來的水。這樣過濾一遍就比較乾淨了,這個囚服雖然看上去很醜陋,穿著也不舒服,但卻是純棉的,用來過濾很不錯。本來還可以用衣服的,但是李穆這麼折騰下來,衣服上面滿是汗水,褲子上面的汗水起碼少一點。再說這裡又沒有人,脫了褲子就脫了吧,這麼大熱的天氣,穿著長褲實在是太難受了。

喝了十幾分鍾李穆才稍稍解渴,這時候肚子又嘰裡咕嚕的叫了起來,實在是太餓了。李穆把褲子綁在腰間,就向著樹林深處走去,剛才他似乎看見過一顆結著很多果子的小樹來著。找了一會兒,李穆找到了那棵樹,不過這種果子李穆不認識不敢吃。於是繼續找,既然有一棵,那當然還有第二棵。好容易找到一棵認識的野果樹,李穆就停下來開吃。

這是一種叫做桃金娘的野果,熟了的話表皮是黑色的,吃起來酸酸甜甜的,本地名字叫做奶子。也不知道是誰起的,難道是覺得這玩意和乳頭有什麼相像嗎?李穆怎麼看也看不出來啊。小時候李穆家還沒有發達的時候,李穆漫山遍野的到處跑,吃過不少野果子。後來發達了,自然也就沒這個機會了,沒想到今天居然重溫舊夢。

那棵桃金娘不是很大,果實寥寥無幾,李穆吃完以後飢火更甚,於是繼續找東西吃。天慢慢的黑了下來,李穆也不去管他,只想著填飽肚子再說。要是這麼兩天沒吃沒喝的餓著跑出去,別說20公里,10公里都不知道能不能撐下來。吃飽了再走,起碼能夠撐到有人煙的地方。可是找了好一會兒,果子是見到不少,沒一個認識的。滿身倒刺的金櫻子也是能吃的,不過看著還沒有熟,李穆嚐了一個,酸澀的要死。

走了一會兒,李穆看到一叢竹子,就選了一棵大小適中手腕粗細的,折了下來剝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