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惶惶。正行軍中,有一個戰士不慎走火,頓時整個部隊騷亂起來,二營調轉過來就往回走,幸有軍事部長張如嚴令加以整頓,才恢復了秩序。區黨委書記白子明面對這種情況,不僅不能冷靜地分析,反而得出結論說:這是有人組織暴動。恰巧,響這一槍,是在宣傳部長馬霄鵬附近。於是就斷定,這次“暴動”與馬霄鵬有關。
區黨委移駐到豐北於王莊。區黨委書記等從上述判斷出發,一到駐地,再次審訊被撲的同志,其用刑更為殘酷,如,把被審訊同志的雙手用弓弦捆緊, 吊在樑上,跪在地上,壓槓子,吊打等,根本不講道理,根本不允許申辯,並.在急忙中槍殺了魏欽公、:吳筱礫、 李從文、梁自籌等。其中魏欽公中彈未死,在群眾的掩護下,逃了出來;後來,在傷未愈的情況下,又找到組織,繼續革命。
這時的所謂審訊,實際上是有目標地嚴刑逼供,務必使受審者供出這次“暴動”的主持者才肯罷休。結果,嚴刑之下,在個別人身上
出了“成果”,“證實”這次“暴動”的主持者就是馬霄鵬,具體執行者是參謀長李發、一營營長孟憲琛和二營營長康文斌等人,“暴動”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