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圖案的優劣、彩釉的調和搭配卻因人而異,一百個人有一百個樣,這個我難以控制!”我實話實說道:“正如同一百個人寫字,這字都是一樣的,但不同的人寫出的風采就差異甚大了。”
在座各位又點點頭,認可了我的話。
之後,又就瓷窯的出產規模,度,控制等問題進行了商討後,大家達成了幾項一致意見:
一、燒瓷的工匠,第一批暫定六十人,由文成、蘭陵兩位公主和程家按五:五:二的比例選派。處於工藝保密的考慮,十人和泥、十人調泥、二十人制胚、五人調釉、十人繪圖、五人燒窯、分開管理,互不相涉。而我只要教會這第一批的六十個工匠即可。
二、燒成的瓷器,按五、三、二的比例分別由蘭陵公主、程家、文成公主三家分銷。售價按燒成的瓷器成色分一、二、三等,三家統一價格。銷售成本、利潤均由各家自己承擔。
三、瓷窯的開支按瓷器分配比例,也是按五、三、二的比例由三家承擔。
四、三家每家每月銷售純利潤中的兩成為給我的分成。而我只是提供技術支援並教會第一批工匠而已,其他一百樣都不用管。這錢賺的真容易!
五、我每月至少免費製作十件瓷器,作為特等瓷器,同樣按了五、三、二的比例供應給三家。
六、任何一家不得單獨製作和銷售玉瓷。
至此,大致的協議就算商量完了,其餘細節俺就不參與了,這是那三家的事兒了。
而我沒料到的是,今日之盟,造就了將來大唐最大的瓷器商家——四家瓷盟,而這玉瓷流傳之遠,影響之深更是出乎我的意料。
簽了一份約書後,我們四人舉杯共慶。
我心裡暗想:終於開始掙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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