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想不出更好的辦法,除非他們決定留在島上,聽任命運的安排。如果他們同意這個辦法,我本人沒有意見,因為我反正要離開本島了。只要他們願意留在島上自謀生計,我可以饒他們不死。
他們對此表示十分感激。他們說,他們寧可冒險留在這裡,也不願被帶回英國吊死。所以,我就決定這麼辦了。
然而,船長似乎不太同意這個辦法,好像他不敢把他們留在島上。於是,我對船長作出生氣的樣子。我對他說,他們是我的俘虜,而不是他的俘虜。我既然對他們已許下了這麼多人情,我說的話就應該算數。如果他不同意,我就把他們放掉,只當我沒有把他們抓住過。如果他不願意給他們自由,他自己可以去把他們抓回來,只要他能抓得祝他們看到這種情況,表示無限感激。於是,我釋放了他們,叫他們退回原來被抓住的樹林裡去,並對他們說,我可以給他們留一些槍支彈藥,並指導他們怎樣在這兒好好過活,如果他們願意接受的話。
解決了俘虜的問題,我就開始作上船的準備了。我對船長說,我還得作些準備,所以還得在島上耽擱一個晚上。我吩咐他先回船上,把一切安排好,第二天再放小船到岸上來接我。我特別下令,讓他把那打死的新船長吊在桅杆頂上示眾。
船長走之後,我派人把那幾個人帶到我房間裡來。我給他們作了一次嚴肅的談話,分析了他們當前的處境。我對他們說,我認為他們的選擇是正確的。如果讓船長把他們帶走,其結果必然是上絞架吊死。我把那吊在大船桅杆頂上的新船長指給他們看,並告訴他們,他們也沒有別的指望,只能是這種下常他們一致表示願意留在島上。於是,我就把我這裡生活的情況告訴他們,並教會他們怎樣把生活過好。我談了小島的環境,以及我在這兒生活的經歷。我領他們看了我的城堡,告訴他們如何做麵包,種莊稼,曬制葡萄乾。一句話,一切能使他們生活過得舒適一點的辦法,我都告訴他們了。我又把十六位西班牙人的事情告訴了他們,並對他們說,不久他們也要來島上了。我給那些西班牙人留了一封信,並要他們答應對他們一視同仁。
我把槍支都留給了他們,其中包括五支短槍,三支鳥槍,還加三把刀。我還留下了一桶半火藥。我之所以還有這麼多火藥,是因為我用得很省,除了開始兩年用掉一些外,後來我就一點都不敢浪費。我還把養山羊的方法教給了他們,告訴他們怎樣把羊養肥,怎樣擠羊奶,做奶油,制乳酪。
總之,我把自己的經歷詳詳細細地告訴了他們。我還對他們說,我要勸船長再給他們留下兩桶火藥與一些菜種。我對他們說,菜種一直是我所求之不得的東西。我還把船長送給我的一袋豆子也留給了他們,囑咐他們作種子播下去繁殖起來。
這些事情辦完後,第二天我就離開他們上了大船。我們本來準備立即開船,可是直到晚上都沒有起錨。第二天一大早,那五個人中有兩個人忽然向船邊泅來。他們訴說那三個人怎樣歧視他們,樣子甚為可憐。他們懇求我們看在上帝份上收留他們,不然準會給那三個人殺死。他們哀求船長收留他們,就是馬上把他們吊死也心甘情願。
船長看到這種情形,就假裝自己無權決定,要徵得我的同意才行。後來,經過種種留難,他們也發誓痛改前非,才把他們收容上船。上船後,每人結結實實地捱了一頓鞭子,打完後再用鹽和醋擦傷處。從那以後,他們果然成了安份守己的人了。
過了一會兒,潮水上漲了。我就命令把我答應給那三個人的東西,用小船運到岸上去。我又向船長說情,把他們三人的箱子和衣服一起送去。他們收到後,都千恩萬謝,感激不荊我又鼓勵他們說,如果將來我有機會派船來接他們,我一定不會忘記他們。
離開小島時,我把自己做的那頂羊皮帽、羊皮傘和我的鸚鵡都帶上船,作為紀念。同時,我也沒有忘記把錢拿走。這些錢一共有兩筆,一筆是從自己所剩的破船上拿下來的;另一筆是從那條失事的西班牙船上找到的。這情況我在前面都已交待過了。這些錢由於一直存放在那裡沒有使用的機會,現在都已生鏽了。若不經過一番磨擦和處理,誰也認不出是銀幣。
這樣,根據船上的日曆,我在一六八六年十二月十九日,離開了這個海島。我一共在島上住了二十八年兩個月零十九天。我第二次遇難而獲救的這一天,恰好和我第一次從薩累的摩爾人手裡坐長艇裡逃出來,是同月同日。
我乘這條船航行了半年多,終於在一六八七年七月十一日抵達英國。計算起來,我離國已經三十五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