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因為環境原因,侷限住了她認識不了優秀的男人,等到三十歲後。父母的壓力下,相親認識了一個男人而結婚。
婚後男人因為她喜好珠寶首飾等問題,依舊是矛盾不斷,甚至對她出言譏諷,認為她虛榮、拜金,最後吵了幾年,落得離婚收場。
樂父樂母對她十分失望,認為她好好日子不過,卻非要折騰,使得她自己過得不好不說,連帶著父母都成為了別人眼中的笑柄。
雖說心疼女兒,樂父最後在樂百合離婚時依舊讓她回了孃家,可父母對於樂百合這樣的舉動也十分不諒解。
一把年紀的女人,三十多了,依舊不讓父母省心,婚姻沒了,孩子沒有,沒有自己的一切,就只剩一堆她自己這些年來買下來之後當成寶貝一般,而在樂父看來毫無用處的東西。在一次爭吵之後,樂父一怒之下將樂百合所有的東西全部扔掉,父女感情就此冷淡。
樂百合十分不理解,她只是喜歡漂亮的東西,喜歡將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每個人都有自己追求東西的權利,她是虛榮是拜金,可她靠自己能力賺錢,並沒有影響到別人的生活,卻總是讓別人看她不順眼?
這一次任務麻煩的,是樂百合並沒有什麼心願,她只是有些想不通,不知道是不是她真的錯了,所以導致最後青梅竹馬的周湛跟她分手,導致她後來工作中受同事排擠,導致她婚姻破裂,以及最後跟父親之間的關係到了她叫樂父時,樂父都不看她一眼的地步。
百合睜開眼睛時,忍不住苦笑了兩聲,原主沒有心願!
雖說做了這樣多次的任務,可在百合心裡,依舊是覺得原主沒有心願的任務是最麻煩的,這種任務好像是沒有目標,不知道往哪個方向去努力,給人一種摸不到底的不踏實感。
原主死得並不算是慘,雖說孤身到老,可相較於其他劇情任務中許多工者不得好死的結局來說,她的下場並不是最慘的。這次任務劇情也是有始有終,不是沒有接收完的情況,事到如今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百合嘆了口氣,摸了一下耳朵,站起身來。
劇情中這一日是原主進入高一時的一個月之後,她剛住進宿舍,前半個月軍訓完時,曾與宿舍裡的一群女生出來逛過街,見識過了京城中的繁華,這讓以前被侷限在縣裡的原主好像一下子大開了眼界一般。她喜歡漂亮的珠寶,喜歡各式各樣的首飾,今日週末,她揣著幾百塊錢來逛商場,可是她的錢在這商場中買不起什麼東西,就連一件**都要三四百的年代,她哪怕就是將卡中一千塊的生活費全部取出來,也買不了今日看到珠寶的一個零頭。
今日原主買了一瓶香水,正是因為買了這瓶香水,導致原主在接下來的這個月中,以減肥的名義,連晚飯都沒有吃過。
那時周湛在無意中知道之後,說她不會心疼自己的身體,也知道她將錢花光了買了瓶香水,唸了她幾句,後面幾天每日請她吃飯,初中三年生疏的兩人才漸漸又重新熟悉起來的,這件事兒也算是兩人後面在一起的導火線。
事到如今,百合既然接收了原主的身體,自然是不可能再給周湛這個機會的。周湛曾給原主帶來過傷害,原主並沒有想過再續這段前緣,既然她都沒有特別強烈的要求,百合自然是不準備再和周湛有瓜葛了。這一次任務有些麻煩,原主沒有任何的心願,她唯一喜歡的就是買東西,她很享受買東西時那種滿足感,周湛曾說她是個物質女孩兒,原主曾試圖過想要改變,最後卻失敗了。
百合並不準備改變原主的性格,既然原主喜歡買東西,那她也買,不過她會量力而行。這是學後的第一個月末,幾天前樂父已經打了一千塊到她卡上,樂父也是擔憂女兒太漂亮,害怕她錢不夠花,受不了別人的誘惑而走上歧路,因此儘量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方面給女兒打錢,他一個月工資到手四千多,除了給女兒一千,剩餘的錢他自個兒上班以及用於家裡開銷,樂母還得攢上一些給女兒交學費,日子過得也是緊巴巴的。
可樂父還是深恐女兒錢不夠花,每個月總會提前五六天打錢,這會兒百合包裡有三百多,卡里還有一千塊,她想了想轉頭進入商場中,出了珠寶櫃檯,少女漂亮而乾淨的指甲其實很不適合被甲油所玷汙,化妝品她因為年紀的關係根本用不上,包包衣服等若是稍好一些的,這點兒錢又根本不夠,因此她也像原主一般轉頭去了護膚品專櫃,卻並沒有像原主一般買了八百多的香水,而是買了一支品牌果味潤唇膏,付錢時那一刻她心裡湧出幾分小小的雀躍,收了東西出了商場。
回到宿舍時,只有米湘婷在。今日週末,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