蹤,有人稱已經被你及幾位砍刀幫成員謀殺。”警察道。說到這裡,他停下來,“舉報者稱冷野是被一群人毆傷之後被抬上車的,後來閔行區有人舉報,說見到你帶著一夥人坐車進入閔行區,擄持了冷野。” 我氣憤站起來道:“是誰舉報的,亂七八糟的說我。現在是法治社會,要講證據的。到義是誰說我謀殺冷野,人呢?你們的證據呢?我的殺人動機何在?” 男警揮了揮手道:“不要激動,我正在問你話,你激動做什麼。我現在問你,昨天晚上你做過什麼,在哪裡,有什麼人可以證明?” “昨天晚上我跟兄弟們在一起玩,一直沒有離開過青浦區,後來玩到了早上四點鐘的時候,就在一家普通的賓館裡住下來。”我毫不緊張騙道。 “有沒有人可以證明?”警察道。 “有,我的兄弟們。” “這些證人跟你關係甚密,在法律上的有效力很低,有沒有別的證明人?”警察又問了一句。 “沒有。”我搖了搖頭道。 “有目擊者稱,你昨天晚上大概12點鐘的樣子,搭著公交車到了七寶鎮!”警察道。 “沒有,絕對沒有。”我道,“我一直都在青浦區。” “真的沒有?”警察冷冷盯著我,“如果你說謊的話,對你會很不利的。” 我很冷漠道:“如果你不相信,為什麼還帶我來問話,我真的沒有殺人。上海灘黑幫那麼多,為什麼懷疑是我呢?”我站了起來,很是憤怒。 “冷靜點!”警察拍著桌子道,“這是派出所,不是菜市場,你必須配合我們調查,這是你的義務。” “我不想有這樣的義務,我很忙,沒有時間。”我不屑道。 “我們只是做記錄,並沒有強迫你說不想說的事。”警察道。 “那我可以走了嗎?”說完,站起來攤攤手。 “你暫時不能走,我等通知,如果你不想配合的話,就請便,我還趕時間問你的幾位兄弟呢?” 我吃了一驚,“難道你們將狼頭他們也帶來了?” 警察並沒有直接回答我,很不耐煩道:“別用這樣的語氣跟我說話,我是公安,有召你們問話的權利!” “你們警察都是隨便對人用銬子,隨便將人想帶到哪就帶到哪的嗎?”我很生氣道。 那個男警察瞅著我冷冷道:“我看你小子是瘋了!” 我正想跟他說理,衝進來幾個警察,將我強行拉出去。本來我很想出手,但打警察的罪名可不少,便忍下氣。剛從問話室走出來,就見到警察帶著狼頭及幾位年輕混混進去。在此見到狼頭,我們都很不安,向他示了示眼色,狼頭也向我示了示眼色,示意讓我放心。 狼頭及幾位年輕混混進了問話室,我則坐在派出所一間安置室內乾坐。警察還沒有放我,我不可以離開。 不過手銬總算鬆下了,被手銬銬上時的那份緊張也散了許多。我想等狼頭出來再跟他商量。現在警察沒有找到冷野的屍體,證據相當不足,就算將我抓捕,也不能將我們如何?沒有證據,根本就是一宗無頭案。 半小時後,派出所外多了一輛轎車,從窗戶看出去,只見芳姐帶著餘鎮虎走了過來。見到芳姐,我興奮起來,推開門就走了出去。芳姐發現我,又見到我手腕處沒有手銬,微笑道:“你沒有事,我就放心了。警察局不是一個可以久待的地方。呆久了,就算是沒有問題的人,也會覺得自己是個犯人的。” 餘鎮虎的身後站著一群兄弟,是他隨身保鏢。派出所的公安見到餘鎮虎等人前來,知道他的來頭,想招呼又覺得不妥,站在一邊傻望著。 “弟弟,你沒事了嗎?”芳姐關心道。 “沒事,我怎麼會有事呢?就是這些臭警察不讓我離開。”我道。 “讓他們查吧!真金不怕火煉。”芳姐道。 我很在意狼頭及幾位年輕混混,只要有一位混混說錯話,我們就成為重點的懷疑物件。誰都清楚砍刀幫的兄弟一向不去閔行區,要是證明到我們去了,那麼我們會成為第一懷疑物件。 “怎麼,這件事真是你乾的?”餘鎮虎道。 我豈敢承認,搖了搖道:“不,我怎麼會衝動的殺人呢?想殺冷野的太多,我想出手也來不及。聽說他是在閔行區出事的。” 餘鎮虎道:“據舉報者說,冷野是被一輛車帶走的。現在是不是還活著,目前無法證實,因為他的屍體還沒有找到。” “你怎麼知道是由一輛車帶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