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李海的初衷,他深心裡也覺得很遺憾,但並不代表他對於趙詩容有多少愧疚之心。沒錯大家是有舊情的,趙詩容要是找他幫忙,李海肯定會很積極地去幫忙,但不是這樣,不是讓趙詩容騎到自己頭上。
一瞬間,李海就做出了決斷。他的身子稍稍後仰,靠在椅背上,很是隨意地笑道:“董事長說得很有道理,只是實踐起來或許會有些麻煩,畢竟公約並不是法律,當初訂立的也很倉促,其約束力和可行性都不是那麼高的。國有國法,如果會員單位的行為涉嫌觸犯法律,自然有法律來規範和處罰,我們法務部也會提供會員單位必須的法律指導。”
李海這話說得對不對?很對,客觀地說,那份公約確實很粗疏,粗到了和一百多年前辛亥起義以後,民黨匆匆忙忙透過的那部《臨時約法》都有一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一個國家一開始就建立在那種法律的基礎上,這個國家的政局動盪已經是命中註定的了。所以李海說可行性不高,約束力也不夠強,弄不好你拿這份公約去說事,下面的會員反彈起來,直接起訴你這個內部公約違反了什麼法律規定,這都很有可能。——當然我們都知道,在我們這個國家,大家多半隻是把法律當成解決問題的一種途徑而已,並沒有多少人真心願意遵奉法律,用法律的規定來約束自己的行為。
但是誰都知道,藉口就是藉口,一個整合了之江本地如此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