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聞那個名字,她下意識的脫口而出:“他是關旭,又不是關公!我為什麼要跟著他啊?”
那天在醫院裡,關旭不僅將手機還給了她,還送了自己回家。
一路上,樂意聽他咬牙切齒的說了一番童年的方起歌,說他是怎樣的邪惡,怎樣的天不怕地不怕,什麼揭房上瓦,雞零狗碎的壞事都幹,然後每次闖完禍都要他一起去背黑鍋。
導致關旭這個三好學生每次都因為那些不屬於自己的錯誤被老頭子抽。
樂意聽完了他的抱怨,想象著方起歌和關旭兩個人站壁角的場景笑了一路。
現在,方起歌在她面前,因為她的回答失笑道:“我頭一回聽女人這樣說他。”
樂意欣然挑眉,“長見識了吧,要怎麼謝我?”
方起歌很是爽快的應允,“好啊,請你們倆吃飯!”
“我們倆?”樂意有些奇怪的重複了一遍。
“是啊!”那天他就那樣離開醫院之後,關旭還特意找上門揍了他一頓。雖然暴力了點,到底是為了自己好,所以,他想找個方式和他和解。
那邊,關旭大老遠就聽到了方起歌的聲音,也是有意求和,緩緩踱來斜睨了他一眼,“方公子,你要請誰吃飯?”
“你們!”方起歌唇角輕揚,看了關旭一眼,續而對著樂意微笑,“賞臉嗎?”
望著那樣的笑容,樂意禁不住滿臉通紅的頷首。
於是,關旭兼職司機,驅車找地方吃飯。兩個男人很有紳士風度的任樂意挑選,她搜腸刮肚想了半日,怯怯道:“我想去的地方,不太適合你們的樣子!”
“路邊攤?”方起歌從後視鏡裡望著她,一臉瞭然。
“差不多,不過好一點!”她想的是學校附近的小餐館,雁南飛。
“有什麼不適合的,好吃就可以了。”他聞言失笑搖頭, “你以為我們倆就不吃路邊攤嗎?只是機會比較少而已!”
關旭對那日裡他的冷血行徑懷恨在心,橫了他一眼,冷聲道:“別說我們倆,我和你不熟,謝謝!”
在等紅燈的空檔,關旭還特意補充:“我不像某人,冷血的當自己是石頭裡蹦出來的孫猴子。身為一個有基本生理需求的正常人類,路邊攤還是常常光顧的。”
“是啊,因為看老闆娘漂亮,不惜光顧到食物中毒嘛。”看著方起歌滿臉鄙夷的神色,樂意忍不住笑了起來。
在學校附近吃完了飯,陣雨已經停了,地上微溼,關旭看到校園裡有抱著籃球的男生走過,遂很有勁頭的跑去搭話。沒多久,他們就同意帶兩人一起玩。方起歌和關旭遂將錢包手機都扔到了樂意這邊,如此一來,她就不能先走,只得坐在操場上看他們打球。
幸而今天方起歌穿著比較休閒,便於運動。雖然常年坐辦公室,體力不如大學男生,球技卻並不差,還在三分線上投中了一個球。關旭雖然穿了襯衫西褲,也一點也不影響發揮,過人上籃,打得有板有眼。
兩個男人似乎就在那樣的遊戲中重歸於好,沒一會就勾肩搭背起來。
七月的傍晚,無風的操場上悶熱無比,打了一會,眾人即揮汗如雨,紛紛將身上的衣服脫了。樂意本是見慣了男生赤膊打球的,卻在看到方起歌脫衣服的時候,莫名尷尬。
彼時,他正叫她拿他錢包裡的錢去給大家買水喝。分發完礦泉水後,人群漸漸散去。夏日的夜幕姍姍來遲,天光黯沉之際,方起歌在樂意身邊坐下,仰首喝了一大口水,“很久沒這麼運動過了,出了一身汗,很舒服!”
轉頭注意到她手裡空無一物,他好奇,“你怎麼沒買水?”
“我不渴!”她搖頭,垂了眼不敢看他。
方起歌看了她一眼,隨即望著依然在籃筐下徘徊的關旭,自以為意道:“阿旭不錯的,是個很講義氣的朋友。”
樂意對這個莫名的話題沒什麼興趣,“哦!”
方起歌卻將她的表現認定為羞澀,笑著起身去招呼關旭,“到時間走了!”
回程的時候,他特意讓樂意坐到了副駕駛的位置。她心下對方起歌這行為百思不得其解,卻在看到關旭滿身大汗的時候恍惚明白了,敢情他是怕被汗臭燻死,所以才拉了自己來當人體活動炭除臭。
她之前為什麼會覺得方起歌是個有良心的資本家,資本家怎麼會有良心?這本身就是個偽命題。
所以說,無商不奸!
那雙球鞋,不過是奸商偶然的抽風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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