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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作品:神偷心被偷

作者:方潔

男主角:白玉寒

女主角:勒蝶兒

內容簡介:

為興趣、為濟貧而偷叫神偷?

嘿嘿嘿! 那她非得下山去好好表現一番不可。

嗄?師父不準咧,說穿了還不是看扁了她的“技術”!

害她的自信滿滿被敲掉了一大塊!

那……先跟他賭一下好了,

要是她能在十天之內把芙蓉宮的鎮宮之寶偷到手,

從此師父就任她逍遙、偷遍天下……

贏了、贏了!第一次出手就成功,看她多厲害!

不是?是有人存心耍著她玩?還想把她……

正文

這是我第一本正式完成的小說,完成的日子則已經不可考。在重修的過程中,我發現了很多當初在寫時沒有發現的缺點和錯誤,果然創作的人在審視自己的作品時,很容易有盲點。莫怪許多前輩一再地提醒,當小說完成之初,別急著將它展示出去,待一段時間之後再回頭審視,才能發現自己的缺點。

靈感的起源來自於當時電視正在播的“還珠格格”,當時趙薇飾演的小燕子紅透半邊天,我也是她的迷之一。我喜歡小燕子的天真活潑、古靈精怪,卻不能贊同她的任性。

不管是在現實或小說中,我都不喜歡太過於任性的人,我總覺得不管再怎麼樣,對別人基本的尊重和愛心是不能少的。一個角色塑造得再好、再完美,若缺少了同理心的特質,我還是沒有辦法真心地喜歡。

所以當我下筆寫這個角色時,雖然是以電視上的小燕子為藍本,但是我去掉了任性這個東西。

曾經聽一些人說過,她們不喜歡單純(蠢)的角色,因為覺得不符合現實,現實生活中沒有這麼好的事。但是,我覺得小說本來就非現實,對我而言,那比較像是一種理想的世界。如果樣樣都要與實際相符,還有什麼樂趣可言呢!小說的樂趣不就在——我們可以在裡頭實現一些不可能(也成許只是比較難完成)的夢想嗎?

只要作者能做到讓讀者走進小說的世界,接受那裡頭架構出來的人物、景象、規則等等,符不符合現實準則,其實不那麼重要,不是嗎?

第一章

“要當一名神偷,首先要有利落的身手,做到來無影、去無蹤,犯案不留痕跡才是高手;再來,必須視錢財如糞土。”

“為什麼!”每次聽到這兒,靳蝶兒總忍不住出聲打斷。“既然視錢財如糞土還偷?真蠢!”

她的發言通常會引來師父的白眼,然後他會繼續說下去。

“要知道,所謂‘神’字流之輩,其操行必定清高不可侵犯,為興趣而偷,或為濟貧而偷,如此才夠格稱之。倘若一名偷兒,既不是有這不偷不可的癮,也沒有劫富濟貧的心,那就不能稱為神偷,而是小偷。小,微不足道之輩也。”

這些道理,靳蝶兒自幼時起,每天總要聽師父說上這麼兩回,其老掉牙的程度,和絕大多數的床邊故事一樣令人呵欠連連。而其令人耳熟能詳的程度,也到了她幾乎可以倒背如流的地步了。

她嘆了一口氣,起身推開窗,外頭是一片紛飛的大雪,白茫茫的世界。

就算再給她一個頭她也想不透,師父這號稱——所謂的號稱就是嘴巴是這麼說,實情尚無法知曉——名聞天下的第一神偷,怎麼會窩在這終年大雪不斷的望雪峰上,一窩就是十八年?

“八成是偷了什麼價值連城的東西,結了大仇家,怕人家上門尋仇,索性退隱山林……”她一邊喃喃自語,一邊環顧屋子裡簡單的、其實算是清寒的擺設,當機立斷地否決了這個可能性。

如果師父果真海撈了一票,早就吃香喝辣去了,幹嘛住在這種爛地方,還害她也跟著過了十八年的苦日子?

這太不合理了。

不過,也有可能是師父藏了起來,不讓她看到啊……

她搓了搓手掌,打算對屋子來個大搜查。

“師父這人怪里怪氣的,老藏些奇怪的東西當寶,搞不好真有什麼價值連城的東西,只是我有眼不識泰山也說不定……”她的話才剛說完,後腦勺就被狠狠地敲了一記。

“哎喲!”她慘叫一聲,撫著頭蹲下。

痛!好痛!

“你在幹什麼?”在她背後,駱巧鈴揹著一個布袋,眼睛瞪得比銅鈴還大。“還沒學會偷別人的東西,居然先偷起我的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