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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巴子,或被賞上一顆爆粟子,男女老幼無一能免。

或許是因為鳳姨是東街齊家的人,又或許是因為她曾蹲過大牢,敢與鳳姨認真計較、一爭短長的人確實也不多,大家似乎都有點怕她。

但無論鳳姨如何驃悍,她都只是個女人,因此只管算賬收錢,偶爾也下廚炒幾個菜。至於處理消費糾紛、打發鬧事的小混混之類的事情,便往往落在了範飛的身上。範飛得小心翼翼地護著這個小餐館的周全,才能保住自己的利益。

這個小餐館給範飛帶來的收益,幾乎抵得上範飛父母收入的一半。

鳳姨出手還算大方,給範飛的酬勞是每個月一千塊,雖然龍鳳餐館每年只能擺四個月左右的夜宵攤,但也有四千塊左右了,而範飛的父母每年辛辛苦苦地種田、養豬、養雞,年收入也只有一萬元左右。

範飛的這點小收入,雖然在有錢人眼裡只是點毛毛雨,卻能給姐姐範青湊出些生活費和學費來,因此範飛也是格外珍惜這個工作崗位的,裡裡外外跑個不停,也算得上兢兢業業了,博得了鳳姨的好感和信任。

這三年每逢夏季要擺夜宵攤時,鳳姨都一直只請範飛來跑堂。至於廚師和洗碗的,則分別由龍哥和阿芳擔任。

龍哥叫韓龍,是一個滿臉絡腮鬍的中年大漢,身材很魁梧,臉有些胖,經常是一臉彌勒佛般的憨厚笑容,他的廚藝很不錯,炒出的菜口味上佳。

阿芳叫於芳塵,是一個十七歲的女孩,長得比較清秀,而且洗碗和打雜的動作十分麻利,幾乎從來沒有打碎過碗。

或許正因為有龍哥和鳳姨,這家小餐館的名字才叫龍鳳餐館。

龍鳳餐館雖然是個小餐館,但對於範飛來說意義重大,因為這裡代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