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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部分

裡的足跡已經完全破壞了。警方對工地實行了地毯式地搜尋,最終也沒能提取到可疑的足印。

回想起那些工人說的以及我和沈承昨晚親眼所見,那道身影站的位置都很偏僻,角落裡雜草叢生,所以他都踩在了雜草上。由於渝市溼度大,晚上的時間,雜草上滿是水跡,如果是比較乾淨的鞋底,踩在雜草上,潛在的足印很難被警方提取到。

屍體現場我和沈承都仔細地觀察過,屍體躺著的那塊地方,沒有被人刻意清理過的樣子,也就是說,案發的當天,兇手甚至沒有站到屍體躺著的那個位置附近,而是直接上了大樓,推動大石。

這讓人覺得有些不可思議,在這樣的情況下,兇手竟然還能將受害者殺死。

繼續往下翻閱鑑定報告,大樓裡的足印殘留有很多,由於滿是沙土和灰塵,足印殘留容易銷燬難。透過比對,警方找到了每一對足印的主人,分別是屬於工人、施工方負責人的,除此之外,警方再也沒能找到其他痕跡了。

兇手絕對到過那棟大樓裡,沒有留下可供警方偵查的足印,肯定是使用了什麼障眼法。果然,鑑定報告中列舉了一項方形的痕跡,透過技術還原,我看清了照片上的景象:從一層一直到十三層的臺階和樓層滿是灰塵的地上,留下了一道又一道呈方形的印記。

如果推測的不錯,兇手在自己的叫上綁上了類似於方形木板的東西,防止留下足印。

那印記到十三層就消失了,這更加印證了我和沈承的推測,十三層就是大石掉落的地方。

鑑定報告的最後一頁所報告的,全部是在十三層發現的線索。

首先是那條長長地摩擦痕跡,警方透過技術鑑定以及在類似的環境中模擬得出結論:摩擦痕跡的確是推動大石頭留下的。

我和沈承翻閱鑑定報告的時候,有刑警進來彙報情況了。

刑警告訴我們,他們再一次做了多次的對比試驗。警方找到了一個環境類似的工地,也找到了另外一處高樓,他們將一塊和兇案中那塊大石質量、體積、外形都差不多相等的大石頭從十三層往下推。

可是大石頭往下墜落,每次掉落的地方都是不同的,試驗人員也沒有辦法控制大石頭要往哪個地方掉。甚至於,在進來向我們報告的刑警中,有的人認為兇手是靠運氣殺人。

十三層,四十米左右的高度,一個人頭的體積可以忽略不計,姑且將它看成是一個點,那麼,想要殺人,大石頭必須精準地落在那個點上。警方用事實行動告訴了我們,這樣很難。

沈承對待下屬的態度很好,他笑著對那名刑警說道:“你們做不到,不代表別人做不到,先出去吧。”

刑警出去之後,沈承問我想明白沒有,我點點頭。

大石頭從高空墜落的時候,並不是垂直往下將的,因為它是被人推下去的。在那種情況下,大石頭的運動軌跡必將呈現為一條拋物線。大石頭很重,所以空中從任意方向往中間集中的風的作用力可以忽略不計。

如果在推力和角度一定的情況下,大石頭是可能落在指定的地點的。這就和在警校上射擊理論課的時候一樣,一名好的槍手,在進行遠距離射擊的時候,要考慮到物理學。

沈承一笑:“看來兇手的物理和數學學習的不錯。”

沈承的話看似是玩笑,但卻說出了兇手的另外一個特徵,受過中高等的教育,或者,物理經驗非常豐富。透過物理學的角度將大石頭從高空送到地面指定的位置,必須要經過非常複雜的計算。

不論是角度還是推力,都要非常精準,並且,兇手還必須考慮其他一系列可能造成干擾的因素。

很快,沈承拿起桌上的電話通知刑科部門對現場進行測量,並計算出大石頭落在指定地點所需要的推力以及角度。沈承給刑科部門提供了方向,他讓刑科部門得出結果之後,立刻再去進行試驗,看大石頭是否能如理論中一樣落在指定的位置。

結束通話電話沒多久,又有刑警進來報告,經過一整天的尋找,他們終於找到了死者的身份了。死者家裡有一個老婆和孩子,他的家就住在距離工地二十多分鐘步行距離的地方,由於案發當天,死者的妻子帶著孩子回孃家,所以沒有第一時間得知死者遇害。

我和沈承立刻趕到鑑定中心,只見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和一個十幾歲的小孩正在鑑定中心的大廳裡哭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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