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勁地追問,被告方到底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他們的報道屬實。丁麗則是左支右絀,等到實在退無可退了,她忽然臉色一板,站起來向法官大聲道:“尊敬的法官,應原告方的請求,我方現在要提交一些沒有記錄在證據目錄上的證據,請求尊敬的法官給予批准。”
朱莎心裡一沉,這恐怕是對方早就準備好的殺手鐧!她到底是身經百戰,馬上作出反應:“尊敬的法官,我方要求法官先行檢視這些證據,視乎其是否涉及到不應當公開審理的法律規定,然後決定是否在庭上展示。”她想到的是,假如是某些勁爆的照片,那麼就算是能夠抵賴賴掉,可是被這麼多記者拍了去的話,刊登出去影響巨大,那就無可挽回了。
丁麗卻哪裡肯?處心積慮,為的就是這一刻,她當即大聲反駁:“尊敬的法官,我認為原告律師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這些證據都是和本案的事實密切相關,並且娛樂圈人士的私隱其受保護程度,不應該與普羅大眾相提並論,我認為這樣的照片應該可以在庭上展示。”說完,朝著旁聽席上瞄了一眼,庭上當即就有人鼓譟起來:“對對,都已經公開審理了,有什麼證據不能對人展示?”
擾亂法庭秩序,這個法警當然是要管的,不過記者們都是唯恐天下不亂的角色,就算一開始說話的人別有用心,大家也都紛紛表示贊同,都想看看南國旭日到底有什麼猛料要爆出來。娛樂記者麼,誰還怕事啊,有料就行!所有人都鬧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