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已然不俗,方曉和她討論了一會,感覺受益匪淺,飯桌是談生意的風水寶地,但絕不是談理論的上佳地點,各種話題交織,沒法細說,因此當手機鬧鈴響了之後,方曉就停下了話頭,站起來向寶叔和眾人告罪,說他要去健身館鍛鍊,為演唱會儲備體力。
“你去吧,這是正經事。”寶叔提醒道:“開演唱會不容易,唱歌很耗體力的,你們在6月辦,又是露天,熱氣騰騰的,身體不好的話,很容易出狀況,我看吶,不僅小方要練,你們這些女孩子也要練練。”
“我們身體都好的很,只有方曉不行。”施麗琳鄙視他,說道:“瘦了吧唧的,不鍛鍊的話,一個演唱會下來,直接蒸發了。”
滿座人都笑,喬雅丹以手掩唇,狀似在笑,卻結合眼神,給了方曉一個隱晦但充滿挑逗的飛吻。
這妹子,終於真正的滿血復活了……
許可辦健身卡的會館,就在學校附近,走十來分鐘就到了,方曉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頭,推演著自己的商業大計。
他最初提議開演唱會,是受酒吧表演的啟發,覺得這是個既能賺錢又能刷聲望的好路子,參加電視歌唱選秀節目固然簡單快捷出名快,可是那樣容易身不由己,受制於人——電視臺和製作公司聯手壓榨選秀藝人的新聞還少嗎?
像麥霸賽之類的唱歌秀節目,製作公司還兼職經紀公司,在上電視之前,就會要求參與者籤合同,保留優先簽約權,一旦紅了,想要繼續混娛樂圈,就必須和製作公司籤經紀合約,合約期限一般長達七八年,沒有底薪,吃住自理,純靠商演賺錢,而商演的收入,好一點的藝人可以拿個4成,差一點的據說只能拿2成……
這種被壓迫被剝削的路線,顯然不是穿越黨的首選。
如果只有45萬,資金緊張,能辦的事情不多,把演唱會開起來就不錯了,但多了周秀曼的100萬之後,cāo作空間就大了很多,麥清心說方曉內心嚴肅,一點都沒有錯,他這幾天雖然東搞西搞,看似不務正業,其實卻從沒停止過思考。
在網際網路時代,人類獲取資訊的方式越來越快捷,然而越快捷,就越凸顯內容資源的匱乏,尤其是優質內容,因此一旦出現優質內容,就能迅速匯聚大量眼球,引來無數金錢主動上門,《我是歌手》 第 081 章 目的新聞層出不窮,比如那個《麥克風爭霸賽》,就被悅動網用8000萬買斷了網路播映權。
在沒有得到周秀曼的100萬之前,錢太少,本著能省則省的思路,方曉搞網路營銷,只集中在自己身上,打算用自己逆天的“才華”,以點帶面,強行把演唱會炒熱,只要唱紅了第一場,再開第二場的時候,賣網路獨播權就能賺的盆滿缽滿。
而在得到100萬的注資之後,他立刻修改了之前的構思,計劃把整個樂隊打造成網際網路娛樂明星,再把演唱會的籌備過程搞成一場持續兩個月的網路生活劇,這並不是他異想天開——人人都有窺探**的yu-望,《我是歌手》才7首歌,最多40分鐘就唱完了,每次用各種幕後花絮,硬生生的拖好幾個小時,而觀眾卻看的津津有味。
樂隊成員雖然不是名人,但她們都是美女,美女天生就有匯聚眼球的光環,只要方曉再放出去幾首牛b的好歌,把名氣推上去,相信用不了幾天,他搗鼓的這出“勵志青chun校園真人秀音樂節目”,就會讓那些影片網站流著哈喇子上來求籤約買斷播映權了……
除了網際網路上的生意,線下的生意也很重要,正如他在超市裡對許可說的那樣,演唱會就像電影一樣,利潤的20%來自門票,80%來周邊產品,這麼大的市場,沒有理由放過。
所以方曉才會和麥清心討論怎麼賣t恤,t恤是個好東西,它不僅僅是衣服,還是個流動的廣告牌,看小米就知道了,t恤是服飾,手機是數碼,完全不搭邊的兩個產業,一件t恤售價幾十塊錢,賣一堆出去,估計也不如一部手機賺得多,可小米的官方商城一直在賣t恤,為什麼?
因為賣t恤,一可以賺錢,蚊子腿在小,那也是肉;二t恤上面印著廣告詞,顧客一穿上,走到哪都是免費的廣告;三提升了粉絲的忠誠度和活躍度;四能營造獨特的粉絲文化,穿別的衣服撞衫了可能會尷尬,穿小米的t恤撞衫了會找到共同話題;五能用質優價廉的t恤,給那些還沒買小米手機的消費者一個直觀的印象……
總而言之,賣t恤是個一箭多雕的好買賣,沒有理由不去做,況且賣t恤只是第一步,演唱會的周邊產品,可遠不止t恤,而且方曉腦子裡儲存的,也不僅僅是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