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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部分

帕子沾著水一點一點擦拭。

原本嫩白的腳丫子成這樣確實挺招人心疼的,唐嘉也就丟了一瓶藥膏和一卷紗布過去。

“把水泡挑破,然後上藥包好,一會還要趕路,你可別跟不上。”

為了不影響趕路,唐嘉給的藥膏並不是療傷效果最好的,而是止疼效果最好的。雖然說這樣很可能到晚上休息的時候林平之的腳傷更加嚴重,但是隻要晚上換了藥,一晚上也就恢復了。

雖然代價可能是林平之疼一晚上。要知道藥效越好,這刺激就越大,疼痛是最不可避免的。

“對了,水要省著點用,現在我們走小路,不知道什麼時候能找到水源,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進城鎮,所以你手裡的水很有可能要用兩三天。”

“你怎麼不早說!”

林平之終於忍不住瞪大了眼睛,他的水袋裡,已經只剩下一小半水了!如果真的要用兩三天,那等於是他今天幾乎都不能喝水了。

還有洗臉洗腳什麼的,恐怕也都成了妄想了。

唐嘉瞥了一眼,輕飄飄的一句話將林平之噎住。

“我以為這些都是常識。”

99客棧

林平之覺得多少神獸果奔都不足以形容他現在的心情。

連續三天在不見人影的山上穿梭;而且還只有半袋水;別說林平之;就算是唐嘉其實也堅持不了。腳上的水泡火燒火燎的疼,但是在林平之看來,晚上塗那種能讓人產生想死的心的藥膏,是比腳上長水泡更讓人崩潰的事情。晚上疼的睡不著;白天還要趕路;還要躲避追殺,雖然三天時間不長,但是卻硬是讓林平之消瘦了不少。

他們身上並沒有什麼乾糧,所以林平之幾乎是第一天就彈盡糧絕了。又累又餓,傷口還疼,林平之不是沒想過放棄,但是總算還是咬牙堅持了。山上有的是活物,倒是不用擔心吃的,但是到了第二天,連唐嘉身上的水也幹了。

據說人在沒有水的情況下能堅持五天,但是在沒有水還要趕路的情況下呢?在唐嘉面不改色的吸乾一隻兔子身上的血之後,林平之得到了答案,雖然代價是他吐到胃裡泛酸,並且神經恍惚了大半天。

之所以不是一天甚至更長而是隻有大半天,是因為林平之堅持了大半天之後也不得不這麼做了……血液的味道並不好,腥鹹不說還帶著一股子鐵鏽的味道,林平之剛剛含進嘴裡就有種想吐的衝動。事實上他也確實吐了,但是在不補充水分還倒吐的情況下,他還能堅持多久?

唐嘉依然像第一天一樣,神色輕鬆,面色紅潤,相比之下林平之就好像從難民營中跑出來的,面色發黃,嘴唇乾裂,眼神渙散,能繼續前行完全是憑著本能。

當林平之也開始像個野獸一樣忍著噁心茹毛飲血的時候,林平之覺得自己內心好像有什麼東西坍塌了。活下去,走出這座山,這成了他堅持下去的唯一目標。尤其是被唐嘉刺激過後。

“走得太慢了,”就算是趕路,但是到休息的時候唐嘉和林平之之間多少也是會有些交談,“我們在這一帶耽擱的時間太久了,明天要加快行程。”

——還要不要人活了!

林平之嗓子沙啞,而聽到唐嘉說要加快速度的時候,他已經快要說不出話了。也許是林平之的眼神太露骨,唐嘉很容易就掌握了他想要表達的意思。

“從福州到洛陽,根據行程的快慢,大約是半個月到一個月的路程。但是如果騎快馬,可以提前到十天。而如果是快馬加鞭日夜兼程,大約六七天就能到。你現在可是逃亡,越早趕到就越安全,這一點你應該明白。”

——那你給我變出一匹快馬來!

林平之無比懷念他那死去的小雪龍,那雖然不是什麼汗血赤兔,但是好歹也是大宛名駒,是他外婆在洛陽重價覓來,兩年前他十七歲生日時送給他的。

再一次看出林平之的意思,唐嘉對此表示相當不屑:“但是如果只是我一個人趕路,從福州到洛陽,三天的行程也就足夠了。”

林平之在內心回顧了一遍“臥槽”的各種念法。

——四條腿什麼的都弱爆了,完敗有木有?三天從福建到洛陽,千里馬能做到嗎?唐嘉你丫比畜生還畜生!

唐嘉瞥了林平之一眼,知道他心裡想的是什麼,不過沒有反駁。不管唐嘉的原身貓還是麒麟傳承,嚴格來說唐嘉可不就是一隻畜生麼?

畜生唐嘉表示不管是連續性的趕路還是茹毛飲血什麼的都弱爆了,作為妖怪哪怕是最低階的那種,雖然不吃不喝會渴會餓會累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