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身破打扮,恨死我了!
今早我特意把鬧鐘調得很早,起來化妝打扮。昨天下午我還去做了個面膜,都只為了這場婚禮。我不想讓別人看到我眼角細細的紋路,我不想別人問我穿的是什麼牌子的衣服,用的什麼價位的眼霜。我想看起來得體大方,像我自己標榜的那樣。但這個社會免不了俗套的東西,所以我只能臨時抱佛腳,做些蹩腳的功課。
拿著喜帖打車出門的時候,我把自己想象成萬能無敵希瑞,雖然我沒有哥哥希曼幫襯,但是我也很厲害。我能把《四庫全書》的條目索引倒背如流,我能記住《古文觀止》裡###成註解,我翻看過的古籍堆起來比臥室屋頂都要高。我現在給關處長做助理,每天坐在他辦公室外間,公事比他還繁忙,偶爾我還幫領導在檔案上簽名,因為我的字很漂亮,有練過硬筆書法的童子功。
可今天我穿了七寸的高跟鞋,走路就搖晃,幾乎把整個腳指頭都磨破了,疼得我咬牙切齒。裙子是特意翻箱倒櫃找出來的,是姑媽從香港買回來的,粉亮搶眼,襯得腳踝又細又白。我第一次穿箍在身上的窄裙,走路總狀似扭屁股,昨天還在鏡子前演練了幾回合。怕搶了睿慈的彩頭,我配了一件淡色上衣。可不知怎的這件上衣有些緊,繃在身上特難受,胸口的幾粒釦子都是勒著才勉強繫上的。反正不是衣服縮水就是我浮腫了,如果是我浮腫的話,大概是昨晚喝水太多了!
扶著酒店轉角門的金屬扶手,我想醒醒腦子。可一步沒站穩,差點摔在地上,好在讓門給撐住了。直起身,我眯起眼睛發愣,隱約看見眼前玻璃上映出個模糊的人影。是我醉了嗎?沒有吧,至少我覺得沒有。五歲時在爸爸的筷子尖上舔了平生第一口白酒,現在出席外面的活動我偶爾還要挺身幫領導擋酒。宿舍六個人聚會,每次都是我喝得最多最優雅,從來沒醉過。
我是萬能希瑞,我能倒背千字文,弟子規,我不會喝醉。
轉角門轉得很慢,我安心了,扶著門一步步往前蹭,進到大堂裡辨認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