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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手裡,其實我是想買那本福柯的《性史》,迂迴包抄一下好和那個目光如鼠的亂髮攤主還價錢。這一招我在買書的時候屢屢奏效。那個亂髮攤主以為上他這來買書的都是些書呆子,不會還價。哪裡想到,像我這種本該出現在菜市場的人原本竟也是愛書之人。

隨意翻開,只見文中這麼一段:

小資的層次有深淺之分,粗淺層次的小資者大概表現為住高層公寓,不管是買的還是租的。開富康或是英格爾等小車,或是打的上下班。週末逛三里屯酒吧,喜歡“男孩女孩”、“64”、“58”等酒吧情調。身邊女子體態盈盈,或男子休閒服飾,衣冠楚楚。等人喜歡在星巴客咖啡廳,分手喜歡在雨中,離別的時候還必須依依不捨,任雨灑我面。這是淺層次的小資,這種小資在我國的京滬深等若干大城市中的高層寫字樓裡成群繁殖。各類高校是它的隨時替補。中等層次的小資則有點不同,他們喜歡以小團體的方式出現,對任何事件的看法以小團體的看法為準則。彼此約束,還需各有獨立。週末喜歡去銳舞酒吧,他們對國內的搖滾樂隊不屑一顧,對國外的槍炮玫瑰、U2、邦喬維等老牌搖滾樂隊如數家珍,偶像是列儂和格瓦拉。看的書經常是《時尚》、《電影畫報》、《旅遊》等,偶爾也讀讀英文報紙,看英文原版DVD。喜歡的球隊是本非卡隊或者是巴黎聖日曼隊。最嚮往的地方是撒哈拉沙漠,但從來就不會真正起念頭去看一下。這種小資普遍存在於文藝圈、廣告圈或是影視圈內。外在的表現是服裝上頗為怪異,有前衛之嫌;眼神時而迷濛時而堅定,令人捉摸不定。最深層次的小資則讓我們見識到了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出生的新人類中的異類的厲害了。他們可以沒有錢,但是不能沒有精神。他們對自身的存在有時會感到茫然,對社會、對家庭都缺乏責任感,強調自我燃燒、自我保護。他們時而憤怒,敵視一切,對周圍飽含敵意。時而對身邊深情款款,和民工都能聊得很高興。這是因為他們正處在受到人本位的博大情素的影響,被生命的無限寬廣而震撼的時候。他們喜歡足球,但很少踢。他們喜歡搖滾,但很少去看。他們老是幻想自己在別處。他們時刻牢記約束自己的行為準則,因為他們對自己有標準。他們喜歡流浪、走失、孤獨、絕望等詞彙。朋友有限,交往有限。最討厭別人叫他小資或是憤青之類的名字。討厭星巴客,討厭流行,討厭一切約定俗成的規矩。最顯著的標誌是拒絕和外界交流,封閉自身,自我陶醉,不確定自我,不確定周圍,一年之內搬家很可能達到六次之多……

當時扔下書,任憑那攤主怎麼呼天喊地的叫我,我頭也不回的走了。邊走邊犯嘀咕,弄了半天,原來我就是一破小資,還是最深的那種。操!哪個狗雜種寫的?他怎麼知道我一年之內就搬了六次家呢?還說我這種人小資情素已經深入骨髓,不可逆轉了。哼!

129。

搬家以後,我原本誠心想過一段時間的隱士生活。無奈青春年少又如何耐得住寂寞,沒人來往又不喜出門,於是上網便成了我那段時間唯一的與外界溝通的方式。上得多了,蠢事便幹了出來。有一天深夜我在萬般寂寞的情況下,獨自上網聊天,然後用輕佻鼓譟的語言迅速地勾引了一個無知少女,在寒風刺骨的冬夜相約保利大廈。她來的時候,我看了她一眼卻莫名其妙的失去了興趣,在她見到我的三秒前,我手忙腳亂地丟掉了手中的暗號—— 一份《南方週末》。面對她的詢問,連連搖頭,然後倉皇離去。卻不料更愚蠢的事情發生在後來,在回家的計程車上,我患上了孔曰成仁、孟曰取義的不良心態,在進家之前,我匆匆調頭回去,只見她一人站在寒風刺骨處,哈手跺腳,手裡還拿著另外一份《南方週末》,十足的可憐相。我走上前去,告訴她我就是她要等的人,她大驚,臉色頓變,斥道:“為什麼你開始不承認,為什麼你走了又要回來,你為什麼?”我無言以對,拖她上車,她開始抗拒,後來流著淚順從。我對她的順從隱隱不滿,卻又不知道這不滿從何而來,硬著頭皮和她躺在床上,卻毫無Zuo愛之心。天色發白的時候,我忽然驚醒,發現四周酣聲如雷,一時之間百種情緒聚上心頭,仰望天花板,時而滑稽,時而絕望,真是五味雜陳,話與誰人知?

130。

三毛駝離開北京了。那個年輕貌美的女研究生拋棄了他,在他最需要女人的時候。他在冰冷的北京冬季告別了這所城市,去了深圳。他在北京呆了三年,最後卻為了一個女人七魂散去六魄,黯然離去。我無法從他口中獲悉到更多細枝末節,說實話我也不想去了解這些東西,偉大的愛情需要化蝶投井,現代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