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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部分

得有點難受。”

其實那種感覺並不是難受,而是空虛。只不過“空虛”這兩個字她也說不出。

她接著又道:“在上官金虹眼中,這世上剩下的敵人不多。只有兩個,一個韓文,一個李尋歡,他一定也會有我吃完核桃那種感覺,而且一定比我難受得多。”

阿飛慢慢地將劍插入腰帶,突然笑了笑,道:“我殺了他絕不會覺得難受。”

這句話沒有說完,他已大步走了出去。他走得並不很快。因為他先要準備對付上官金虹亦或是韓文那樣的人,當然一定要先作準備。

走路的時候他往往會覺得四肢漸漸協調,緊張的身子漸漸鬆弛,這正是做最好的準備。

他終於走上石階,走進門。

突然間,人已出現十八個黃衣人。這正是金錢幫總舵所在地的守衛,當然也就是金錢幫的精銳。

阿飛長長吸了口氣。道:“我雖不願殺人,也不願有人擋我的路。”

一人冷笑,道:“我認得你,擋了你的路又能怎樣?”

阿飛道:“就得死!”

那人大笑。道:“你連條狗都殺不死。”

阿飛道:“我不殺狗,你不是狗!”

沒有劍光,竹劍沒有光。但竹劍也能殺人在阿飛的手中就能殺人。那人還沒有笑完,咽喉已被刺穿。現在竹劍有了光。血光!

判官筆,雙鉤,九環刀,五件兵刃帶著風聲擊向阿飛!

兩柄銳利的刀去削他手裡的劍。

孫小紅在擔心,她知道阿飛與人交手的經驗並不多,縱然和人交手,也大都是一對一,很少被人夾擊圍攻。他的劍對付一個人固然已夠快,但若對付這麼多人呢?

孫小紅想衝過去,助他臂之力。她還沒有衝過去,就已看到三個人倒下。她明明看到刀鋒已削及阿飛手裡的竹劍,但也不知為了什麼,竹劍偏偏沒有被削斷。

她明明看到判官筆已點著了阿飛的穴道,但也不知為了什麼,倒下去的偏偏不是阿飛!

這原因只有使判官筆的人自己知道。他認穴一向極準,出手一向極重,他自己也覺得自己明明已打著了阿飛的穴道。但就在他筆尖觸及阿飛衣衫的那一剎那,他全身的力氣突然消失。

竹劍已刺穿他的咽喉。阿飛並不比他快很多,只快一分。一分就已足夠了。

孫小紅終於還是衝了過去,身子就像是隻穿飛在花間的蝴蝶。江湖中的女子高手,特長往往是輕功和暗器一類,較小巧而不吃力的武功,很少聽說有女子的內力深、掌力強的。

孫小紅也不例外。她暗器的出手極快,身法更快,腳步的變化更奇詭繁複,簡直令人無法捉摸。但她最大的目的並不是殺人,而是保護阿飛。她始終認為阿飛的劍對付一個人固然有餘。對付這麼多人則不足。

阿飛用劍的方法奇特,完全和任何一家門派的劍法都不同。他的劍法沒有“削”,沒有“截”,只有“刺”!刺,本來只有向前刺。但阿飛無論往哪個方向都能刺,無論往哪個部位都能刺!

他能往臂下刺,往胯下刺。從耳旁刺。他能向前刺,向後刺,向左右刺。

忽然間,一人著地滾來,刀花翻飛。地趟刀!這種刀法極難練,所以練成了就極有威力。

但阿飛的身後也似長著眼睛。身子突然一縮,避開了迎面刺來的槍,劍已自胯下反手向後刺出,刺入了那地趟刀名家的咽喉。

這時另一人已自使槍的身後搶出,掌中一雙兵刃以“推山式”向阿飛推出,不但招式奇特,兵刃也奇特。他用的是一雙鳳翅流金鐺。這種兵器江湖中更少人用。鐺上滿是倒刺,此刻用的雖是“推”字訣,但卻同時兼帶“撕,掛”兩訣的妙用。

無論誰只要被它沾著一點,皮肉立刻就要被撕得四分五裂,這一著“推窗望月”下面的招式,正是“野馬分鬃”!

阿飛本該向後退躍。

他若向後退,就難免失卻先機。別的兵刃立刻就可能致他的死命!但他當然更不能向前迎,若向前迎,流金鐺立刻就要致他的死命。

這道理無論誰都能想得通。誰知阿飛卻像是偏偏想不通,他身子偏偏向上迎了上去。

孫小紅眼角瞥見,幾乎已將失聲驚呼。就在這剎那間,阿飛的劍已自胯下挑起,自雙鐺之間向上刺出。

“哧”。劍刺入了對方的咽喉。

流金鐺雖已推上阿飛的胸膛,但使鐺的人只覺喉頭一陣奇特的刺激,全身突然收縮,無論如何也無法將鐺翅再推出半分。他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