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章(4)
《新聞晨報》的報道先後有28家媒體轉載,有的媒體還將標題改為《王洪豔從未向醫院索賠 滬協和醫院事件疑雲重重》。那麼,到底是手術還是騙術?新華社與新聞晨報報道孰真孰假,孰是孰非?讀者拭目以待。
劉丹陷於困境,無論解釋和反駁都需要事實和細節,這些只有當事人王洪豔才能說清楚,可是她偏偏不能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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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蘭很理解王洪豔,她在上海既沒有劉丹的新華社背景,也沒有自己這樣廣泛的社會關係。陳曉蘭對劉丹說,我們不能對王洪豔要求過高,不能硬要她出來。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下,她出來的話,一是安全沒有保障,二是她的心理壓力已達到極限,如果精神崩潰,那麼你和新華社將陷於更大的困境。
可是,王洪豔不出來行嗎?
有29家媒體置疑新華社,甚至有的公開說新華社的報道是失實的。還有人說,劉丹要是交不出王洪豔,就證明她的報道是假的。也有人說,劉丹和陳曉蘭被上海協和醫院的競爭對手――長江醫院收買了,他們為搞垮上海協和醫院,所以虛構了一個叫王洪豔的病人……
上海市衛生局領導親自前往新華社上海分社,要求新華社交出王洪豔。
新華社只不過是一家新聞機構,對上海協和醫院的查處是沒有話語權。如果上海衛生局查處的結果是上海協和醫院沒問題,那麼就是新華社的報道失實了,劉丹吃不了就得兜著走……
劉丹承受著來自方方面面的壓力,日子從春天掉進冬季,變得天凝地閉,冰霜慘烈。平時愛說愛笑的她像變了一個人似的,沒事就坐著發呆,動不動就孤苦無助地說:“怎麼辦哪,我該怎麼辦哪?”說著說著淚水就流了下來。
她感到委屈,作為記者她應該講真話,應該將上海協和醫院的醫療欺詐黑幕揭露出來。可是,她需要理解,需要信任,需要幫助,還需要社會各界的支援。在那些日子,她給別人發簡訊時,說得最多的話就是“理解萬歲”。
陳曉蘭見王洪豔暫時不能出來作證,部分事實無法澄清,劉丹和新華社陷於被動,只好給上海市領導寫信。她在信中寫道:
1月8日新華社報道的協和醫院“給未婚女子作假手術”的報道中,整個採訪過程中,我都是見證者和參與者。
……
應該說,新華社的報道內容是客觀的、經得住檢驗的。記者前後為此投入了半個多月的時間,接觸了數十位患者,也曾採訪了協和醫院的管理層。報道影響強烈,全國數百家報紙予以轉載。
我是一名醫生,我知道,作為全國醫療最發達的城市--上海根本不缺醫少藥,根本不需要那麼多民營醫院。可是,不知為何衛生行政部門一下子批了這麼多家民營醫院(據我所知在200家以上),跟協和醫院一樣,這些醫院都是靠打廣告自我吹噱,吸引外地病人,特別是農村病人。說白了,它們其實就是利用上海的名氣招搖撞騙。據我所知,大部分民營醫院都是租房子開,一滿三年就搬家,這樣就可以再免三年稅。這些民營醫院,只會敗壞上海的醫療衛生風,只會丟上海的醜,起不到任何正面作用。這不是對民營醫院的偏見,而是事實求是的總結。
……
由於協和醫院行醫的詐騙本質,我認為此事再由衛生部門處理已經不合適,必須有藥監部門和公安部門介入,否則有可能“大事化了”,甚至是非顛倒。去年,長江醫院將兩位孕婦診斷為“不孕症”,結果被衛生部門定性為“過度檢查”和“過度診療”,對此又沒有相關的查處依據,最後不了了之。實際上這是對民營醫院欺詐行為的包庇和縱容。在那之後,民營醫院的欺詐行為不僅毫不收斂,而且愈演愈烈。最終才又釀成了王洪豔案。
一個醫生的救贖 第六章(5)
我以我的名譽和人格擔保以上所說屬實,希望能引起市領導的重視。為受害者伸張正義,並以此為契機,整頓上海的醫療風氣,為全國做出表率。
“劉丹,你不能讓王洪豔出來跟我們見一面?”領導忍不住問道。
劉丹畢竟是一位年輕的記者,沒寫過醫療報道,領導擔心報道失實啊。
“王洪豔搬家了,手機號碼改了,我找不到她,”劉丹說完,又怕領導誤以自己跟王洪豔失去了聯絡,急忙補充道,“有時,她會在晚上9時至12時之間給我辦公室打電話。”
劉丹沒有說謊,王洪豔確實給劉丹打過幾次電話,幾乎都在下半夜。王洪豔的思維已經混亂,講話沒頭沒尾,語無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