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不,已經踏入第八個年頭了。你發生什麼事,都是王秀明先知道,他再告訴我。你還記得幾個月之前,高考放榜那晚嗎? 我看見你猛喝酒,醉得大叫大哭,嚇得我要命……事後我問王秀明,他只提過一個人的名字,說是叫做陳心……是剛才打給你那個人嗎? 陳秋的哥哥。」
戴志合上眼,平靜地說 :「就是他。對不起,我一直沒跟你說。不過跟王秀明說,也就等於跟你說了。你現在知道了,又有何感想?」
「感想? 當然憤怒!」李旭毫不留力踩了戴志一腳——可憐戴志穿著人字拖——李旭說 :「你讓我私下猜了那麼久,又擔心你! 你跟林春陳秋那二人不同,他們二人的事我一直看在眼裡,到底有個譜。可是陳秋的哥哥怎麼有如此能耐,把你弄得死去活來的,我多怕你有一天會瘋掉!」
「在你眼中,我被心哥搞得這麼慘嗎?」戴志一副莫名其妙的樣子,裝模作樣地摸摸胸口,說 :「有嗎? 我倒是一點感覺也沒有,甚至完全不感到傷心。現在這種關係也挺快樂,有空就睡一晚,沒空就算,總勝過一個人對住電腦打飛機。」
李旭定睛看著戴志,忽然嘆氣,苦笑 :「我從未見過你這麼憎一個人,陳秋的哥哥真有本事,讓你對他恨之入骨。」
戴志哈哈大笑,推了推李旭的肩膊,說 :「你胡說什麼! 心哥可是我最尊敬的人,他可是我的恩師。我何曾有憎恨過他? 我尊敬他還來不及。他叫我去找他,我就去,他要我跟他睡,我就上他的床,剛剛他叫我上獨秀居,我自然也打算上去跟他聚舊。這年頭要找到一個高質素的炮友,真的頂不容易,心哥卻好得很 : 賞心悅目得來又不『痴身』(注一),大家都不需要負任何責任,日後找到真想過人世(注二)的物件,就大方講聲再見,難道不好嗎? 我又不是女人,你也用不著跟我說什麼『做人要潔身自愛』、『要找個跟你天長地久的人』,這麼長遠的事我管不著,也不想太快去想,總之這刻我覺得快樂就行了。」
李旭一愕,摸著額頭呼了口氣,說 :「你喜歡陳心? 還是不喜歡他? 你一向不濫交,就算時時將鹹片與H漫掛在嘴邊、表現得像個色情份子般,可你身邊只有陳心這個人,你到底是懷抱著什麼感情去跟他做的?」
「感情? 非得要有感情嗎?」戴志有點感傷,覺得只有像李旭這種未經過情事洗禮的人,才會睜著眼睛討論感情、愛情這類抽象的問題。像林春那書kai子,未跟陳秋好上之前,還是一天到晚捧著百科全書,跟他們討論人的慾望與情感間之衝突,又會憂慮感情之真偽與長久,可他跟陳秋過得久了,也日漸得過且過,只求當下仍然與陳秋過於快樂日子就算。林春明明想深究那些乏味而艱澀的問題,可深明這樣做自己徒然痛苦,倒不如來個不聞不問不求甚解,偶有所得便廢寢忘食。
「你這傻子。你讓我如何答你? 我與你同年,只不過是上床經驗比你豐富一點,亦不代表我就明白什麼是感情,我看恐怕是心哥也不明白。既然不知,倒不如不去想,就像……啊! 就像道一樣,什麼『道可道,非常道』,要真是給你參透了,就不是道了,因此這是人所不能言說、不能感受、不能思索的……」
「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覺得快樂便在一起,喜歡那個人,就想他變得更好,就想傾盡所有心思去對他好、關心他,哪有你所說的複雜! 這不過是很簡單的事。」李旭的眼睛看著前方窗後的風景,因那清秀的夜色而顯得淡遠平靜,戴志看在眼內,反將他一軍 :「噯噯,我們的純情小處男李旭什麼時候也有戀愛心得了? 是不是有了物件? 說! 快說!」
注一 : 痴身,指「纏人」。
注二 :「過人世」,指廝守終生。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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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46 (美攻強受)
…四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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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便像只被頑童踢反的大烏龜,縮排龜殼裡不言不語,耳根卻變成赤紅。戴志看了,大笑不止,一個勁地逗李旭,一時說他「很快就要脫離青頭仔(注一)之身」,一時又說要為他煮紅飯慶祝。李旭那雙鬼祟眼往四方亂瞄,就是不肯說出真相,被戴志逼急了,他才說 :「媽的,收聲!」
戴志咧嘴一笑,搭著他的膊頭,說 :「一場兄弟,總之有什麼事我也會支援你! 你若是信不過,我們幾個找天燒把黃紙,去桃園結個義做兄弟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