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就是個普通商戶女兒,這回居然潛入黃員外府上,員外家的小姐當天夜裡就吊死了。”
穆清彥嘆了口氣。
上回受害者是小商戶女兒,出事後也曾尋死,家人攔住了,卻也沒法子在縣城待下去,根本沒報官,很快就全家搬走,不知去向。只不過當初鬧出了動靜,外人知道了,人人自危,官府就在查,始終沒有收穫。
黃員外卻不同,乃是本地望族,家境豪富,嬌養的女兒已和一位官員之子定親。如今遭遇橫禍,哪怕女子是受害者,卻因丟失了清白而有了原罪,想要不給自己和家族抹黑,唯有一死。
“黃員外一發火,我們就慘了。”穆林撓頭,滿眼無奈:“咱們這個新縣令才上任,正要做政績的時候,偏生一來就遇到這樣的案子,黃家給縣令施壓,縣令就拿我們這些捕快下刀。抓人?我們也想抓啊,可採花大盜是那麼好抓的?”
“縣令讓你們限期抓人了?”
穆林大吐苦水:“比限三天。”
捕快們抓人或查案是有時限的,尋常案件七天為一比限,重大案件三天一比限,或許一個案子要花好幾個比限時間才能完成,但每到一比限還沒完成,捕快就要受罰,通常就是挨板子。
穆林接著又道:“今早蔡捕頭幾個已經捱了板子,三天後要是還沒抓到人,我們剩下的這幾個也得挨板子。”
所以縣令是把捕快們分了兩撥來打,不僅能督促,還不會影響抓人。
“關於那個採花大盜,縣令怎麼說?”穆清彥問。
在古代,通常而言斷案是官員的責任,捕快衙役只負責按命令抓人。
“能大晚上不驚動任何人潛入黃家,肯定是武林高手啊!唯一見過他長相的人是黃家小姐,可黃家小姐已經死了。縣令就讓我們在縣城裡各處嚴查,只要是形跡可疑的都要查問。這就是大海撈針嘛,我看夠嗆!”穆林又嘆口氣,試探著問:“二弟,你覺得這採花大盜可能藏在什麼地方?”
穆清彥聽了這麼多,直覺採花大盜是慣犯,犯案手法嫻熟,且自信狂妄。
他見過很多犯案情形,一時間出於慣性,腦子裡閃過諸多念頭。
穆林突然又說:“黃員外在外張貼了懸賞,誰能抓到採花大盜就能得到二百兩銀子!能提供訊息,也有銀子拿。”
穆清彥神色微動。
或許縣令等人對於這起案子發愁無奈,可對於穆清彥而言,是十分簡單的事情。他不敢說抓人,但卻能知道採花大盜具體如何犯案,又是如何逃走,甚至藏匿在何處。
“大哥一會兒就走?”
“嗯,忙著抓採花大盜,我幾天沒回來了,好不容易請假回來一趟。”穆林在縣衙當差,因為縣城離家近,以往只要不當班都會回來,地裡的重活兒還是得靠他。更何況,家裡弟妹還小,他也不放心。
“我跟大哥一起去。”穆清彥並沒打算重操舊業,但二百兩銀子對於穆家來說很重要。
“你要去縣城?你要是想去,等明兒問問趙嬸子家,他們家有牛車,走路多累。”穆林以為他是去縣城閒逛。
其實從青山村去縣城,走路也就兩刻鐘的功夫,對於農人來說根本不算什麼。但穆清彥身體自小就不大康健,穆林更是覺得他比姑娘家還嬌弱,也就捨不得讓他去吃那個苦頭。
“我的身體好多了,今天就去。”穆清彥沒有過多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