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上還是保守的;他的利益和現存的制度緊密地聯絡在一起,他在任何前進的運動中都是一具殭屍。他不再站在歷史發展的前頭,工人將要起而代之,——最初只是理應如此,以後就會在實際上做到這一點。
這一切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工人的社會活動——這種活動我們在下面再談——形成了這個階級的性格的好的一方面;壞的一方面也可以大致說一下,而且它是同樣自然地由上述?因造成的。酗酒、縱慾、粗暴以及對私有財產的不尊重,這就是資產者加在工人頭上的一些主要罪名。工人酗酒是十分自然的。據艾利生郡長說,在格?斯哥,每個星期六晚上至少有3萬個工人喝得爛醉。這個數字確實沒有誇大,在這個城市裡,1830年每十二幢房子中有一家酒店,而在1840年每十幢房子中就有一家。在蘇格蘭,1823年納消費稅的燒酒有2300000加侖,而在1837年就有6620000加侖。在英格蘭,1823年有1976000加侖,而在1837年就有7875000加侖。G1830年頒佈的啤酒法案便利了所謂jerry?shops〔下等啤酒店〕的開設(在這些酒店裡許可賣零?的啤酒),這也助長了酗酒的風氣,因為幾乎每一家的門前都有酒店了。幾乎在每一條街上都可以找到幾家這樣的啤酒店,而在鄉下,只要有兩三幢房子在一起,其中就必然有一家jerry?shop〔下等啤酒店〕。此外,還有很多bush?shops〔私酒店〕,即沒有獲得許可的秘密酒店,在大城市中警察很少到的偏僻地方,有不少秘密酒坊釀造著大量的燒酒。據蓋斯克爾在前引書中估計,這種釀酒作坊在曼徹斯特一地就有一百多家,它們的年產量至少達156000加侖。此外,曼徹斯特還有一千家以上的酒店,因之它們在總戶數中所佔的比例至少也和格?斯哥一樣大。在其他的一切大城市中,情形也完全一樣。除酗酒所造成的一般後果外,如果還注意到,在這些地方,和資產階級政權下墮落最深的犧牲者,和小偷、?子、妓女混在一起的,有各種年齡的男人和婦女,甚至還有小孩,有時還有抱著小孩的母親,如果還記起有些母親給懷抱中的嬰兒喝酒,那就未必會有人否認這種場所對它們的顧客所起的傷風敗俗的影響了。特別是在星期六晚上,工資發了,散工也比平時略早一些,所有的工人都從自己的貧民窟中湧到大街上去,這時,人們就可以看到酗酒的全部粗野情形。
我在這樣的夜晚從曼徹斯特走出去的時候,很少不遇到一大批東倒西歪的或躺在水溝裡的醉漢。在星期天晚上,這一幕通常還要重演一番,只是吵鬧得少一些罷了。而當錢花光了的時候,這些酒徒就跑到最近的一家當鋪裡去,——這種當鋪每個大城市中都有許多,在曼徹斯特有六十家以上,光是索爾福的一條街(禮拜堂街)就有十到十二家,——當掉他們僅有的一切。傢俱、節日的衣服(如果有的話)、飲食用具在每一個星期六的晚上大批地從當鋪裡贖出來,然後在下星期三以前幾乎又都回到當鋪裡去,直到出了件什麼事情,結果這些東西無法贖回,一件件都落到高利貸者的手裡,或者是高利貸者再也不願意為這些破舊不堪、毫無用處的東西付出一個小錢,那才算完。?要是親眼看到過酗酒在英國工人中間流行的情形,?就會欣然相信艾釋黎勳爵的話G,他說,工人每年花在喝酒上面的錢將近2500萬英鎊。因此,酗酒如何使工人的物質生活狀況惡化,如何破壞精神上和肉體上的健康,如何引起家庭糾紛,那是容易想像的。不錯,戒酒?會是做了不少事情的,但是幾千個《Teatotallers》〔“戒酒主義者”〕對幾百萬工人說來又算得了什麼呢?當愛爾蘭的戒酒使徒馬太神甫在英國的城市裡巡行的時候,往往有3萬到6萬工人《pledge》(起誓)不再喝酒,但是不出一個月,大多數人就全都忘了。譬如說,要是計算一下過去三四年中在曼徹斯特起過戒酒誓的人究竟有多少,得出的數字一定會比全城居民的總人數還要多,但是仍然看不出酗酒的現象有顯著的減少。
除酗酒外,許多英國工人的另一個大毛病就是縱慾。這個階級既然處於無人照管的情況下,又沒有正當地享受他們的自由所必需的手段,那末,這種毛病的產生,就是無可避免的,就是鐵的規律。資產階級只留給他們這兩種享樂,同時卻把大量的沉重的勞動和苦痛加到他們身上。結果是,工人為了還想從生活中得到點什麼,就把全部熱情集中在這兩種享樂上,過度地極端放縱地沉溺在裡面。如果人們被置於只適合於牲口的狀況裡,那末他們除了起來反抗或者真的淪為牲口,是沒有其他道路可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