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上午很意外地接到他們老闆範瑋一個命令,讓他去給Z市的人大主任黃勝志郵寄一份快遞,把快遞寄出去以後。駱光思量了半天,他實在很搞不清楚,老闆家大業大,怎麼會跟Z州市的一個人大主任有聯絡?雖然他不知道信的內容,但用這種郵寄的方式來進行,也確實太不符合老闆的性格了。以他對他老闆的瞭解,要麼就一個電話打過去,要麼就直接招呼他過來,甚至安排手下去通知什麼的,他從來沒有見過,老闆用這樣一個不署名的方式,透過特快專遞來辦什麼事情。不過,既然老闆能做這麼大,現在這種做法也自然有他的道理,這就不是他這個小跟班能知道,也不是他該瞭解的事。
範瑋,駱光的老闆,XM市的一個普通商人,在國外呆了幾年之後,回國來,幫助中國進行改革開放建設,生意做的蠻大。這些就是駱光所瞭解的,而駱光所不瞭解的事就太多了。有一件事,是除了範瑋之外,再沒有第二個人知道了。誰能想象,這個範瑋,其實就是當年因走私錄音機,被特一師他們逼得墜落山崖,早已經死去的範建呢?
第一百三十章 走私王國
光是範建相對比較信任的手下,畢竟年紀不大,總認板見多識廣,況且呢,自己也比較忠心。於駱光而言,他是受江湖習氣影響比較重,所以他總感覺自己的老闆是信任他的。其實,他對於範建根本一點都不瞭解。於範建而言,從閻王爺的鼻子底下轉了一圈又回來了,這樣的人,他還能相信誰呢?更何況,他所做的事情又有悖社會倫理道德和國家法律,這樣的人,除了攻於心計以外,除了自己之外,不可能太相信什麼其他的人。駱光不僅不知道範瑋是範建的化名,更是連他目前對自己老闆的那一丁點了解,其實也是不真實的。首先,範建不是普通商人,其次,範建所謂在國外呆過幾年完全是杜撰出來的,而且在中國所進行的,並不是幫助中國進行改革開放。只有一點駱光是正確的,範建確實是家大業大,還真不是一般的大。
其實,範建一直都明白,特一師和陳兆軍就他們兄弟在雨城走私活動的介入,純粹是一個巧合的事情。但是,範建一直否定,那次之所以發生這些事,跟市公安局會有什麼瓜葛,市公安局只不過是一個引子,但是如果僅僅是市公安局他們,根本不可能拿自己兄弟有任何辦法。但這一切,都因為一隊軍人的出現改變了。如果不是這些軍人,自己或許已經衝過路卡,兄弟兩人狠狠地發上一筆,然後再收手找個地方好好地生活下去。如果不是這些軍人,他弟弟範偉根本就不用死,而且。正是那些軍人的搶打死了他弟弟。他覺得,感情深厚的兩人即使一起吃牢飯,一起吃槍子。也比自己現在獨自一人孤獨要強多了。
後來,範建被迫開車墜入大海以後,畢竟是從幾十米的高度摔了下去,整個擋風玻璃被海水撞得粉碎,玻璃地碎片刺穿他的左眼,身上的肋骨也因為撞在方向盤上砸斷了幾根,渾身上下不知道有多少傷口,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個地方在往外冒血。有了仇恨地支撐,範建由於自己弟弟身死,心中仇恨之火越燒越烈。求生的**迫使他不能不忍著傷痛,憑藉這黑夜的優勢,咬著牙儘量地往外遊。他也不知道遊了多遠,終於因為體力不支以及失血的關係而昏迷了過去。於當時特一師的條件和環境及職責而言,也不需要對他的生死太過牽掛。畢竟,這是公安局的事。沒有人會想到,範建竟然能夠繼續生存下去。
當時。特一師沒有義務沒有時間也沒有必要再去關心範建落入大海的吉普車,而公安局在第二天也是例行公務地將吉普車打撈上來而已,雖然發現吉普車裡沒有屍體,但是對於當時惡劣的環境和條件而言,誰都相信,範建不可能再繼續生存下去了。於是,範建的名字掛入了失蹤人口地名單,而順手在雨城範圍內通緝範建,也不過是為了做的好看一點,之後此案也就不了了之了。
等到範建清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幾天後的事了。透過詢問,他明白,是當地的一名漁民把他當成了普通海難地受難者。把他打撈搶救了過來。當時的環境和經濟條件,根本就不可能給予範建更好的療傷條件進行救治和醫護。也因為這樣,他永遠失去了左眼以及兩根肋骨。範建養好傷後,便逃離了雨城,來到了FJ地XM,並化名在這裡重新開始。範建化名為範瑋有兩個原因,一是他自己是通緝要犯,不得不改名,二是為了紀念他那被殺死的弟弟,只是將“偉”字換成了“瑋”字。
那些軍人和雨城公安局在範建的印象中並不深刻,但他始終記住了一個人的模樣,一個能指揮動所有軍人的男孩。
範建雖然心中有著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