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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心裡何嘗不替她委屈?

然而這樣的委屈,比之敏瑜當日的委屈,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了。

當年呵……連她都詫異,為何太皇太后在明知太子心有所愛,敏瑜情有獨鍾的時候,還依然下旨將石明嫣聘為太子妃。她不解,特特地去到太皇太后宮中問個清楚。

只記得那一年的夏日比如今還要悶熱,太皇太后見她來問,不過拈了一個湃在白玉冰碗裡的葡萄給她。她含在嘴裡,甜涼的味道直達心肺,甚至於不經意間伸手又拈了一個,卻被太后含笑拍開了,她心生不悅,卻不敢言。

太皇太后卻睨她一眼,慢悠悠地對她說:“口腹之慾尚不能忍,何況人之情慾乎?保成對吉祥用情至深,一言可以為她死,一言可以為她生,此是皇家大忌。”

她怔在那裡,似有一道靈光,透過層層穹宇,劈進她的腦海。

彷彿晴天霹靂,她在天地蒼茫中想起,順治十七年八月壬寅,正當暑天,宮裡宮外都曠古的炎熱,連蟬噪都是嘶啞的,獨有承乾宮悽清哀涼——尚為當朝天子的順治帝的愛妃董鄂皇貴妃駕崩了。

是的,駕崩,這個本該用於皇帝與皇太后身上的敬語,在時人看來,用在皇貴妃身上一點也不過分。

因為年輕的皇帝,為了愛妃的辭世,不惜做出了整個大清朝立國以來的種種不可思議之行為。皇貴妃去後第三天,即八月二十一日,順治帝便諭禮部,聲稱奉聖母皇太后諭旨,言皇貴妃佐理內政有年,淑德彰聞,宮闈式化。倏爾薨逝,予心深為痛悼,宜追封為皇后,以示褒崇。又說他仰承慈諭,特用追封,加之諡號,諡曰‘孝獻莊和至德宣仁溫惠端敬皇后’。

滿清天下,在禮臣們擬議諡號時,擬定的字需報呈皇上閱後才可施行。她只聽人說,起先大臣們擬了四字,康熙帝不允。又擬定至六字、八字,仍不允,而後至十字而止。

清代諡法,皇后諡號的最後四字為“某天某聖”,“天”代表先帝,“聖”代表嗣帝,表示該皇后與先帝和嗣帝的關係。如孝莊文皇后在太宗時“贊助內政,既越有年”,以後又輔佐順、康二帝。所以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