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果就是,宗族家長權力之大,已經超越了“王法”,私刑成風,甚至生殺予奪全在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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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政權當然可以賦予“保長、里正”更大的權力,當然也可以把律法貫徹到村鎮,法治層面的進步可不需要太多的科技支撐。
那為什麼歷朝歷代都明律嚴禁私刑,卻對宗族私刑視而不見,甚至是有所縱容呢?
只要不鬧到官府,管你是浸豬籠,還是活活打死,一概不管。
為什麼??
其實,這是一種默契,也是潛規則。
為民者,上有王法加身,下有祖宗約束。
一來,可更好的管束百姓;
二來,符合儒家對仁、德、禮、孝的認知。
三來,節省了當權者的管理成本。
四來,提高了懲治罪惡的效率。
第五,淡化了王權與底層百姓的矛盾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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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它是陋習?
可能你只看到了那些不好的,違背大眾意願的少數個例,卻沒看到在這麼大的疆域裡,在這麼複雜的民情形勢之中,在幾千年的歲月裡,它給王朝延續帶來的好處。
說白了,自古我們就是一個人情社會,誰也逃不開,誰也躲不了。
唐奕,當然也不行。
他要是敢出宮,明天門坎就能讓人踏平!!!
當然,以唐奕的尿性他可以拒絕,可以誰的賬都不買,但是,有一些,他根本拒絕不了。
你就說範純仁、尹文欽、尹文若這些,特麼慶曆八年的進士,在官場都混了十五年了,就因為身份特殊,範純仁這個狀元現在還在禮部貢院當一個小吏。
尹文欽在雄州一呆就是十五年,雖然也在升職,十五年不調回京,也說不過去了吧?
好,就算唐奕不管這些,讓他們再等等,可是,範師父那裡呢?尹師父那裡呢??
他們就算不提,唐奕有臉去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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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不算,楊懷玉這個守住古北關的大宋英雄,在家裡賦閒已經四年了;閻王營這個大宋第一軍,發配到遼河口已經五年了;石進武的大兒子、涯州軍將領石全安、石全海的親大哥石全福,也在遼河口遭了四年的罪了。
還有嘉佑二年的觀瀾匪幫,一出去就是六年。
這六年正趕上是唐奕最難的六年,大夥兒沒給唐奕去過一封信要官,沒給他添一丁點的話柄,甚至該調回京了,聖旨都下了,為了唐奕,都特麼都抗旨了。
現在唐奕掌權了,應不應該調回來???
曹覺呢?秀才呢?那五十個跟著他去涯州的老閻王營的兵,可是為了他把汝南王一家的腿打斷了,可是為了他才成了逃兵。。。。。。
到現在,曹覺在官面兒上也沒個說法,在涯州軍裡也沒有一個正式的軍職。
是不是應該給兄弟們平個反?論功行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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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望去,全他媽是人情,全特麼是應該!
可是,怎麼應該?
唐奕現在要是什麼都不管,上來就把應該辦的事兒都辦了,把應該還的人情都還了。
那。。。。。。光觀瀾那幫活土匪就一百多號,遠的近的關係起碼好幾百號,要是全辦了,那朝廷就亂了。
唐奕不躲能行嗎??
只能是往趙禎面前一跪,想找我,也得進得了這個宮門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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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國就越想越樂,“還真不少,別說現在你沒法還,過後也有得還嘍。”
唐奕默然,“沒法還,也得還。”
“現在還不了,以後慢慢還吧。。。。。。”
隨之又由衷嘆道:“世人只道唐奕有才,卻不知道沒有這麼多人託著我往上走,也沒有我的今天!”
“嘖嘖嘖。。。。。。”
曹國舅砸吧著嘴,“歇歇吧你,肉麻!”
“去!!”唐奕斜眼瞪著他。“又沒說你,老奸臣滑的東西!”
“哈哈!!”曹國舅大樂,轉臉道。“說正經的,曹家就不給你添亂了,我與老二談過,不打算讓他回軍中了。”
“他也同意,你就不用替他為難了。”
“別!!”唐奕急聲阻止。“我現在是沒法見他,你別弄的我以後沒臉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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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一旁的老賈也開口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