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後面的三年多,每每有人提及此事,終於習慣自己是“當事人”的吳菲,責無旁貸,假裝出了一個成年人應有的豁達:
“嗨,那種時期,在改革大潮的影響下,為了事業,換成是誰都會做出那樣的選擇,我挺理解他的,男人嘛,事業為重!”
表面上她已經完成了從弱者到達人的轉變,說著不油不鹽的官話,一臉的深明大義,沒有讓聽眾失望。但,不管最終對別人怎麼說,吳菲心底裡最不能釋懷的,是跟楊小寧的這一場被動分手,竟然在那麼久之後都還會以一種無聲的力量持續地影響著她沒有他之後的生活,那是連她自己都不願相信的力量,不幸的是那力量的確真實地存在著。
這十年裡,吳菲也在心裡設計過很多次她和楊小寧重逢的場面,那場面五花八門,基本上能從一個側面反應出吳菲個人的心路歷程。從起初的楊小寧浪子回頭他們相擁而泣終成正果,到後來,慢慢地,終於她不再想象與他重逢,而是各自有各自的生活。然而無論如何,在她的設想裡,總是楊小寧在良心的譴責中萎靡,看到她過得比他好。
吳菲不過是個平凡人,在多數情形下都希望自己過得比舊情人好,偶爾遇到坎坷時發個善心,充其量也不過是“只要大家過的一樣好。”
“只要你過的比我好”是一種理想化的傳說,小蟲老師在寫這首歌的時候大概對世界上的曠男怨女有多曠多怨還估計不足。
《流言 流年》二
在分手後的十年中,吳菲跟楊小寧果真重逢過兩次,重逢的場面不好不壞,但都跟吳菲的設想大相徑庭,結果是,第一次的重逢之後吳菲就倉皇地結了婚。
第二次重逢,是在吳菲剛跟她的丈夫分居的時候,那是一個下午,她搬進公司分配的公寓。當時她無聊著準備欣賞欣賞新居窗外的風景,不成想就看見了楊小寧。
她看到他的時候,他正在離她的窗戶不到十米的草坪上專心致志地逗一個五六歲大的孩子,他比十年前胖了很多,胖的很安詳,臉上多了幾道笑褶兒,看不出有任何痕跡表明這個人曾經因任何事而受到過良心的譴責。他身旁還站著一個手拿兒童玩具的女子,以同樣安詳的表情注視著一大一小兩個男人互相逗趣的場面,那女子手中的玩具和她安詳的程度顯示她只能是孩子他媽而不可能是別人。
吳菲在之前的近十年裡始終沒有見過這位女幹部,沒有預料地,過了十年,終於讓她看到了,還是在吳菲自己打算失婚之際。吳菲來不及感嘆命運的不公,只能冷眼地看著十年前導致她失戀的這一對男女。那女子,和朋友們描述的不太一樣,一點也不具備吳菲希望的那種牛鬼蛇神的做派,甚至也沒有民間的成見裡“女幹部”應有的跋扈與猙獰。
她只不過就是那麼一個平凡的女子,略清瘦,直頭髮,大眼睛,穿的不算講究但很得體。這女子佇立在週末午後的微風中,正迎著陽光相夫教子,看不出任何不妥。她和楊小寧年齡相仿,這或許是吳菲唯一能自我安慰的地方——吳菲比他們都年輕,如果不出什麼意外,她就會這麼一直比他們年輕下去。然而這也只不過是個自然規律,沒有任何華彩可言。就是這樣,“年輕”在這個情境之下,似乎也沒能生出什麼特別的力量去對抗人家的“年齡相仿”。
那被逗得歡實的孩子,輪廓跟楊小寧很像。吳菲想到,有一次她例假期間,楊小寧來宿舍裡陪她,不知怎麼地就由痛經說到了孩子,她還記得他當時充滿憐惜地捂著她的肚子慷慨陳詞道:“我絕對不讓我心愛的女人承受生孩子那麼大的痛苦!除非我能生,否則寧可不要!”
這句話對吳菲的感動巨大,導致她在之後的人生中一直下意識地把楊小寧的這句“不讓心愛的女人生孩子”當成了衡量男人是否有責任感的標準之一。沒想到,原來又是個誤會!吳菲無從想象楊小寧觀念轉變的理由,但很明顯那孩子不是從楊小寧肚子裡出來的。吳菲因此忽然生出些恨意,想:就在她錯把楊小寧的信口開河成生活信條而蹉跎了好一陣子的同時,這個楊小寧自己卻偷偷摸摸地當上了“大全和人”,公然在她面前顯擺天倫之樂!真是卑鄙,且俗氣到了一定境界!
吳菲就那麼在窗前站了很久,直到目送俗氣的楊小寧一家三口遠去,又呆了一陣子,她才忽然覺得累了,就轉身癱倒在自己新公寓的沙發裡,順手拿起音響遙控漫無目的地隨便按了一下,不知是哪一臺,正在放一首老歌,那旋律在黃昏裡顯得格外悵然,頗有些人歌兩醉計程車氣,是不知道什麼人唱的《the way we were》。
吳菲忽然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