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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部分

所謂的走馬換將,便是將兩員被俘的將領,各自捆著雙手,令其騎在一匹馬上,在雙方的大陣之前戰定,兩邊的戰鼓同時敲響,各自放開馬匹,向對方的陣營衝去。當然,那匹等於是送出去的馬匹,雙方用的都是駑馬,誰也不會那麼傻,把自己的好馬給對方。

正因為兩匹馬都是差不多的馬,所以奔跑的速度也是相當的,可以保證雙方的將領幾乎是同時跑到自己的陣營中。

在這種情況之下,想要使些手段,往往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若是一方釋放了俘虜,而另一方卻無動作之時,因為這個俘虜在開始時還沒有跑出弓弩的有效射擊區,所以釋方的一方完全可以用亂箭射殺那個被釋放的俘虜。

正是因為有此顧忌,故而走馬換將也成為交戰雙方最常用的交換俘虜的形式。

戰鼓齊鳴之後,管十一與柏皓互相騎著馬從顏毅的大陣,與尉遲義的大陣奔跑出來,兩個人幾乎是同時抵達了自己的陣營,早有士兵們齊出,將各自的將領接住,扶下馬來,解下了綁繩。

交換戰俘一結束,尉遲義當先採用先下手為強的戰術,立即採用魚鱗之陣,以騎兵在前,步兵在後,向著顏毅的大隊直衝過來。而在這支大陣的邊上,還有尉遲義特別訓練的火槍騎兵,呈半包圍的弧狀,圍攻而上。

尉遲義的目的很簡單,就是要先以氣勢壓倒對面的敵人,畢竟他的人馬從數量上來說,佔著絕對的優勢。

雙方的部隊在柳川河邊,相距有將近兩裡地的距離,這與以往正常的雙方交戰的距離要遠了一倍,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們都知道對方有效射擊距離可以達到五百步遠的火槍。

正常情況之下,以弓箭的正常射程是在一百五十到兩百步之間,而重弩的最遠射程也只有兩百五十步左右。但是,火槍的子彈的有效射程卻能夠達到三百步以上,最遠甚至可以達到四百步。

而許雲起所製造的步槍,子彈的有效射程能夠達到五百步以上。

正是因為有火槍的顧慮,所以尉遲義也好,顏毅也好,都不敢把部隊過於靠前。

面對著尉遲義的魚鱗陣衝鋒,顏毅卻是穩座釣魚臺一般,並不為所動,他知道,以尉遲義的聰明,定然不會還那麼傻,死抱著原來冷兵器的戰術不放。

這些身披盔甲的騎兵也好,或者其後跟進的拿著刀盾的步兵也好,在火槍的面前,都猶如泥塑一般,根本就不堪一擊的,到頭來這些衝鋒的人都是跑來送死。

尉遲義緊崩著面孔,按照以往的戰法,為了避免對手亂箭齊發,他會命令攻擊隊型在離著敵三百步時停下來,這是敵人的重弩發射的最大距離,但是想到對手有火槍,那麼這個距離只能拉大到五百步遠。

如果再從五百步遠猛烈衝鋒,便是再快的馬,抵達到對手的陣營,也需要數到六十以上,甚至於數到一百的數。而在數到這些數字裡,對手足可以放三次火槍了。

為了最低程度地減少不必要的傷亡,所以尉遲義在前面的部隊衝到離著對手五百步的時候,在後面豎起了綠旗,用旗語告訴著前面的部隊停止前進。

立時,那些如湧動的波濤一樣洶湧而至的大楚軍隊,便齊齊地停在了距離著顏毅大軍五百步遠的地方。

顏毅不由得點著頭,暗暗稱讚著尉遲義治兵的整齊,令行禁止,這並不是隨便就能夠做得到的,更主要的是他的兵力之數也有五萬之眾。

是的,這一次是第二次交鋒,尉遲義並沒有盡出人馬,他只出了五萬的兵力,作著試探性的進攻。

“他們怎麼不動了?”張玉虎站在顏毅的身邊,十分好好奇地問著。

顏毅道:“尉遲義怕我放火槍,所以他在等。”

“等什麼?”

“等我們的動作。要是我們開槍,那麼他們散開來,將後面的火槍兵露出來,與我們對槍。還有,你沒看到,他們隊伍的兩邊,還有上千的火槍騎兵嗎?只要是我們打上一輪,那麼他們一定會快速地衝鋒過來,趁著我們轉換隊形的空當,一邊衝鋒,一邊射擊,以打亂我們的節奏。”

張玉虎這才恍然大悟,他佩服著尉遲義的用兵之法,更佩服著顏毅的一眼看透。

“我們不動,他怎麼辦?”張玉虎好奇地問道。

顏毅道:“我們不動,他還會變幻陣形,等一下,馬上會變成雁形陣,騎兵會奔兩翼,步兵會聚集在中間,後面藏著他們的火槍兵,步兵向前緩步前進,用盾牌掩護後面的火槍兵過來,只要過了五百步就會先行向我們射擊。”

“那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