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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東西,用懷疑的眼光審視他。

庭霜知他懷疑自己是賊,連忙獻上崇拜,誇他刀功了得,一刀準的功夫更是令人驚歎。千穿萬穿,馬屁不穿,肉販聽到誇獎,挺起胸膛面帶得意。

“但是……”好奇心特強的庭霜趁機求教,“方才你剁肉餡時為什麼一隻刀用刀刃,一隻刀用刀背剁呀?”

肉販給他解釋:“那大嬸買肉是用來做肉丸的,那樣剁可以把肉汁剁出,更加勁道。”

原來是用刀背剁肉充分斬斷肌纖維,增加彈性,更加鮮嫩;電視上見到做肉丸的就是用兩隻鐵棒反覆敲打。

〃原來還有這講究。〃庭霜又恭維他:“您切肉片切得真薄。”

肉販又解釋:“那是街尾黃家小媳婦,她很孝順,常給婆婆買肉,婆婆牙不好胃也不好,只能吃薄肉片,還要橫絲切。”

庭霜登時對他的崇拜又翻倍漲,先是佩服他的手藝,現在佩服他視顧客為上帝的理念,服務得這麼周到,這樣為顧客著想,怪不得他的生意很好,要想生意好,就得這樣。

帶著敬佩再看,覺得肉販相貌堂堂很有男子氣概,看著怪眼熟的,似乎在哪見過。

“你到底要買什麼?”

庭霜總算想起自己幹嘛來了,這肉的價錢是三十文一斤,不算便宜。買一斤還不夠幾個大小夥子塞牙縫,買兩斤就得花掉賣幹菇錢的一半。那幹菇可是一大堆鮮菇烘乾才縮成輕飄飄的一點,只能換一點肉,想想怪肉疼。

一扭頭又看見案子底下堆著豬骨和內臟,心肝腸肚都有。這個也很不錯,可以代替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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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豬大骨怎麼賣?”

“兩文錢你可以全拿走。”

“那我要了。”庭霜把錢掏出來。“麻煩您幫我把骨頭剁開吧。”

如果一下子剁不開,再剁第二下,會有碎骨附著,不小心吃著就不好了。他的技術還做不到這一點。

肉販毫不因為他買的是賤物就有怠慢之意,利落的用斧頭把大骨剁開,脊骨也剁成幾塊,一邊給他打包,一邊問:“你家養狗?”

“哦……哦……”庭霜胡亂應著,看來這骨頭都是拿來餵狗的。聽說吃啥補啥,吃骨頭就會補骨頭,雖然這說法有些牽強,但是豬骨好歹有肉味吧,把巴在骨頭上肉剃剃,還是有不少的,而且裡面的骨髓也是好東西。

又問:“那個下水怎麼賣?”

“十文錢一副。”

比豬肉便宜許多。不象在現代,肚腸什麼的比上好的五花肉都貴,在古代正相反,可能吃肉不容易,大家都看重的是肉,越肥越好,不象現代視肥肉為殺手。

“那我要了。”

肉販麻利地給他弄好,庭霜把買的骨頭下水統統裝進筐子裡背在背上準備回去,想想爆肚片,炒肥腸,覺得自己口水都快流下來了。

正想著,一個人湊了過來:“這位小哥要不要麻球?小孩子最喜歡呢。”

那小販看他買的東西不少,趕緊來招攬生意。

庭霜朝他的籃子裡看了看,原來麻球就是把大米爆香用糖粘成一個球,拳頭大小,哄小孩的玩意兒,正要說不要,忽然想起自己家受了村裡人那麼多賙濟,現在也沒力量回報,倒是那些小孩子們可以哄哄。

立馬用三文錢買了一堆麻球,統統裝在筐子裡揹走。

“快讓開……”

對面一個人推著車子大叫,庭霜趕緊讓開,可是那人仍然剎不住車,車子翻倒在地。

庭霜上前幫他扶起來,那人推的是隻獨輪車,車上裝的滿滿的貨,份量不輕,壓得可憐的獨輪左扭右扭,很難把握平衡。庭霜看他一頭大汗,一臉窘迫,便幫他扶著車子。

有人扶著掌握平衡,推車就容易了許多,兩人很快把車推到一家成衣店。那人看上去是店裡的夥計,很感謝他,請他進去喝茶。

忙了一天,庭霜也覺得很渴,就跟著他進去。休息了一會兒,一邊喝茶一邊打量四周,這家看起來是做成衣來賣的,因為屋角堆著許多零碎布頭,想起大英子說布頭有許多作用,問道:“那些布頭你們要嗎?”

夥計很爽快地說:“你想要就全拿走吧。”

庭霜道了謝,把布頭也揹著,連筐子帶麻袋,象背了座山,背了東西走路,比來時背幾斤幹菇累多了。等回到家裡,太陽已經下山。

想到弟弟們見到肉高興的樣子,庭霜加快了腳步,回到家,就見庭輝和庭柯湊在一起不知道說什麼,一見他回來,神色一慌立即打住了話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