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在這世上唯一的親人了。
林凡和王思雨兩人從小一起長大,王思雨自己的心裡明白,其實她是喜歡林凡的,只是礙於女人的矜持心裡不能大膽的說出來罷了。
握了握手中的衣服,王思雨站起身走向林凡,把衣服給林凡蓋上,然後遲疑了一下,出於感動之下,在林凡額頭上的傷疤上輕輕親吻了一下。
林凡的警覺性一直都很高,即使是熟睡之中,只要稍微有點風吹草動就能立刻醒來。王思雨的腳步聲雖然很輕,但還是驚醒了林凡,不過林凡卻故意裝作不醒。
有人說女人其實比男人還要好色,林凡覺得這句話很有理,不然的話,為什麼在床上大多數都是女人在喊老公還要,而沒見男人喊老婆還要的。女人吸引男人的辦法就是一直讓他得不到,而男人吸引女人的辦法就是一直滿足她。
在昨晚睡覺之前,林凡偷偷的在王思雨的小嘴上親了兩下,既然女人比男人還要好色。林凡猜想王思雨肯定會趁著自己睡熟中佔自己便宜。事情果然讓他猜中了,王思雨在他頭上親了一下,然後他便醒了。
“思雨,你在幹什麼?”林凡調侃的笑道。
“啊!沒沒什麼。”王思雨一驚,小臉頓時羞紅起來。
“沒什麼?奇怪了,剛才我怎麼感覺好像有個東西在我頭上碰了一下?”林凡壞笑的看著王思雨,伸手點了點剛才王思雨親的地方。
“啊!剛才我看到有個飛蟲在你頭上,被我趕走了”有些人天生就不會撒謊,王思雨就屬於這類人,不管心裡在想些什麼,總是能在眼睛中不自覺的流露出來。
“是這樣?”林凡挑起眉頭,壞笑道。能有個話題讓王思雨暫時的忘記傷痛,林凡很樂意看到這種情況。時間這東西很奇妙,不僅可以生情生恨,也可以讓人忘掉傷痛,時間久了,傷口自然也就好了。
“嗯”王思雨點點頭,急忙轉開話題。“你頭上那道疤是怎麼回事?”
林凡一愣,臉上的笑意霎那間消失不見,眉頭緊鎖,雙目中流露出一絲絲痛苦之色。
王思雨瞭解林凡,知道林凡是一個不會輕易把自己感情表達出來的人,更多時候,林凡總是會把自己內心的真實情感隱藏起來。在王思雨的印象中,林凡只要是在她面前,臉上就一直都是那種沒心沒肺的無賴笑容,悲傷這東西好像根本就不屬於林凡。如果不是真的很痛,林凡的臉上不會出現這種表情。究竟是什麼事情讓這個不知道悲傷為何物的男人這麼痛苦?
“林凡”王思雨有些心疼的喊了一聲。
林凡皺了一下眉頭,然後笑了起來。“沒事,小時候不小心磕破了,霧氣散了,趕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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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凡怕村長帶人追他和思雨兩人,沒敢走大道,領著王思雨走的山林。
初秋是野獸活動較為頻繁的季節,大多數野獸都會在秋季把整個冬天的食物都儲備好,林凡和王思雨一路上可是沒少遇到野獸,不過幸好都是單獨行動的,憑著林凡的身手,一兩隻野獸還可以應付的來。
不過,在第三日中午時,林凡卻遇到了狼群。
狼群一共有九匹狼,每匹都瞪著綠色眼睛,緊緊地盯著林凡和王思雨兩人,那一雙雙綠色的眼睛裡面就像是鑲滿了松針,充滿了殺氣。
王思雨看到狼群有些害怕,不由自主的往後退了一小步。
林凡緊緊皺著眉頭,上前一步,把王思雨推到自己的身後,緊緊地盯著狼群。“一會我攔住狼群,你趕快跑。”
思雨一愣,著急的看著林凡。“那你呢?”
“不用管我,你快跑就是了,我自然有辦法脫身。”林浩盯著狼群,頭也不回的說道。
狼群的包圍圈慢慢地縮小,每匹狼都在低聲嘶吼著,露出一顆顆鋒利的犬牙。
“我不,要跑一起跑!”思雨搖搖頭,堅決的說道。
“聽我的,你先跑,我隨後就到,這些狼雖然多,但只要我一心想跑,它們是追不上我的。如果你留在這裡,我還要分心照顧你,到時就更加不容易逃跑了。”眼見著狼群的包圍圈越來越小,林凡不禁大急的說道。
“真的?”王思雨不相信的問道。在山裡住的這幾天,每天晚上林凡都說會睡在火坑上的草床上,可是每天早上醒來時,林凡卻都是坐在樹下睡著的。
“真的!我讓你跑時你就趕緊跑!不要管我!不然的話就沒機會了!”林凡焦急的說道。
思雨皺了皺眉,看了眼狼群點點頭。“好,我先跑,林凡,一個時辰之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