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女人都是很美麗的。這也便是藝術的最高境界。
她忽然又碰了碰我。
“你好象在笑?想到了什麼開心的事情?”她的樣子看起來也很開心。
“沒有啊。”我笑了出來,說。
“我要走了,反正我已經把她的話轉告了你,你還要等她多久?”她
合上書說。
“不知道,現在我也沒有什麼事,不急著走。”
“那我先走了,我代表她向你道歉,你等不到她就算了,她晚上會給你
打電話的,這本書你拿著,覺得無聊時就翻翻,再說,也可以向她證明你確
實來過。”她已經將書遞到了我的手中,我沒有理由不拿著它。
“好,那再見。”
“再見!”於是,她轉身走向了金色的陽光裡,走向了溫柔的秋風中。她長
發飄著,很動人;她腳步優美,洋溢著自信。
等她身影模糊後;我發現這本書正好當作枕頭,便墊著它
在長椅上躺了下來,躺了幾分鐘後,又趕忙坐了起來,我是不是真的很累?
我想起一篇小說中描寫瘋子的一段話:秋天是他們最幸福的季節,他
們可以不用害怕寒冷和炎熱,也不用煩躁,因為秋風會像一位溫柔的小姐那
樣一絲不苟地撫摸著他們,撫摸著他們的每一處,包括那被痛苦塞滿了,被
痛苦脹破了;被痛苦麻木了而反已覺察不到痛苦的心,所以,您若看
見有人正躺在公園的長椅上,那請你千萬不要去打攪他。
但願沒有小姐當我是瘋子。
我坐著,呆呆地坐著,也不再思考什麼,至於我的眼睛,它自己想看哪
裡就看哪裡,它現在完全可以不受我的大腦支配。
我突然嘆了一口氣,好無聊,好空虛。是的,一個人什麼也不想,什麼也
不做,就會這樣。
我是現在走呢?還是?
我的目光落到了書上。再等她一會兒吧。
這本書很著名,據說稍稍嚮往愛情的女生看了都會哭,當然,她必須是個
容易感動的女孩。
我瞥了一眼封面;一對男女;像是女人在可憐巴巴地望著男人;又像是在深情地
望著。
我一頁一頁地翻,翻得比較快。我是在看書,但只是用眼睛看看而已,
所以會很快。
我忽然愣住了,這裡有一群小字,寫在63面,字型娟秀。對,是剛才
那女生寫的,她也真粗心,寫了這些卻沒料到會被我看見。我這時便不光
只用眼睛看了。
…你是一個很悶的男生,想要你說出一句話,就得像擠牙膏一樣擠一下,
但有時還擠不出。
她是在寫讀後感?看來她寫的大概是男主人公,她可真是看入了迷。
我看她還會寫什麼;便翻到下一頁;又見到她的字…你是一個很滑稽
的男生。
我沒等怎麼仔細思考這句話就翻到了67面,仍有字………你是一個很憔悴的
男生,沒有一點點的活力,看著都讓人覺得累。我隱隱約約感到這些字有股
怪怪的味道。我繼續翻,又看到………李香蘭沒有手機,在公園裡她怎麼接電
話?
我的血有點沸騰了,我的右大拇指落在第71面所以,你又是一個愚
蠢的男生,我就是李香蘭!大笨蛋!
我笑了笑;將書輕輕地扔在地上。我的神情很平靜;但已有一種東西在我
體內瘋長起來;那是一種可怕的瘋長。
我是一隻聰明的猴子——聰明得竟然能與人約會,等我想起自己是人後,便
又知道——人,是可以愚蠢下賤到這個地步的。
(三十八)
在回到自己的小屋子裡後,在將電話線拔掉後,
在把身體豎立在鏡子前後,我開始舉行一個儀式。
鏡子外面的我說:“從前,有一個人,他很天真,他很可笑,他很愚蠢,他很可憐,他很懦弱。”
鏡子裡面的我說:“殺死他!殺死他!”
鏡子外面的我說:“殺死我!殺死我!我要成魔!”
鏡子裡面的我說:“殺死你!殺死你!你就能成魔!”
事實上,故事發展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