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戰,勝負難測不說——海軍不是那麼好建的!就算打贏了,只怕連軍費都掙不回來。有這筆錢,我與蘇俄開戰,不僅可以取得列強的支援,西伯利亞的石油和礦產資源,對中國的意義重大,怎麼算都合適。再說,我也會與日本打兩仗的。要不然,日本也不會老老實實的作中國的看門狗。”
“網路第一就是要爽!如果軍費開支不合算,那就不算!再說,如果你武裝到牙齒,十萬大軍消滅了日本五萬人,那有什麼精彩的?!就是要用幾艘小船,把日本海軍都消滅了,那才爽!”
“可是,我提前知道了戰爭,自然要準備大軍,有十萬人為什麼不用?我就是喜歡讓一個日本人單挑我們一群人!再說,日本人又不是傻瓜,怎麼可能發生‘幾艘小船消滅日本海軍’這種事——贏了傻瓜,很愚蠢的。”
“少囉嗦!一句話,你是想讓讀者爽?還是自己爽?”
——(我作沉思者狀)
“當…然…是…自…己!”
恍惚間,我聽到紐約傳來一聲怒吼:“撲街去吧!”
PS:事情就是這樣了,有一個收藏,我就會盡力更新,如果一個都沒有,我也不會TJ——編輯說,實在不行,就把大綱發上去,要好過TJ。
不過,此文定位為練筆,我會用心去寫,但世界性差異可能會增加到50%。記住!是世界性差異,不是作者不查資料。
**************************正文*************************************
97年下半年,發生了一件我期待已久的事情——美國最高法院開始審理黃金德案。《紐約時報》對此予以關注,《紐約時報》的老闆是華人早已不是什麼秘密,在年初還引起爭議。但法律無禁止,即為合法,而《紐約時報》也初步建立了“真實、公正”的名聲,其讀者多為東部人,也比較理智。銷量只下降了不到2000。黃金德案引起了激烈的爭議,《紐約時報》對此保持了謹慎立場。這是我和弟弟商議決定的,因為我清楚的知道——黃金德勝訴了,我害怕改變這個結果。阿庭也很贊同,就象他給我解釋的那樣,“這個世界講的不是道理,我的存在就是勝利,我將報社做大做強,才是真正的勝利。”
……
1898年4月,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根據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投票以6:2判決黃金德勝訴。《紐約時報》當月的銷量也增長到16000——不虧損了,還略有盈餘。
隨後,美西戰爭爆發了。《紐約時報》不惜工本,對此進行了全程報道。事實證明,災難和戰爭總是民眾樂於關注的。從戰爭爆發到戰爭結束,短短几月的時間,《紐約時報》的銷量就增加了50%,達到24000。
5月,阿庭取得美國國籍,成為美國正式公民。我的假期結束了,緊張的工作馬上開始。我攏了攏手裡的錢,我從國內帶了一百二十幾萬來美國,餐館住房等雜七雜八的花了兩萬,勃郎寧那兒花了十萬,《紐約時報》先後投入十七萬,這樣一來,就剩下九十幾萬。勃郎寧那兒掙的錢基本都用來擴大生產,沒有分紅;《紐約時報》現在剛剛停止虧損;只有餐館掙錢,至今大約有七萬塊,除留下五萬給阿庭週轉外,我大致可以動用的資金是一百萬美元,勉強夠用了。
我和阿庭帶著陳雙成和韓鐵等七八個身手好的,直奔墨西哥坎佩切州;作為一個美國公司,拿著花花綠綠的美元來購買土地和石油勘探權,並沒有什麼障礙。連行賄在內,我們一共支付了八十五萬美元購買下賽羅阿則爾縣周邊的百多平方公里的土地。然後,阿庭返回紐約繼續他那份前途無量的報社老闆工作,而我則帶領僱傭來的美國工程師開始石油勘探工作,不久,阿庭結束了中餐館的營業,將大部分人員派來我處。(因為這個構思來自1911,就不細寫了)幾個月後,我們發現了石油。資本的每個毛孔都帶著血腥,我這份快錢也不能例外,經過三個月的血腥廝殺,阿庭與標準石油公司在紐約富麗堂皇的辦公樓裡簽定了協議。協議的主要內容就是“標準石油公司以兩千萬美元的代價購買了路路石油公司80%的股份,並注資千萬用於擴大生產。”該油田的產量預計將達到日產10萬桶,原油每桶在一美元上下波動,我估計了一下,油田正常生產後,將給我們每年提供400~500萬美元的分紅,足以支援下一步計劃。
種子已經種下了,就不需要我了。
10月,我訂好了一週後的船票,準備回國。阿庭與原來相比,成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