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慢慢點點頭,原來老虎是嚇別人的,自己人走路沒必要小心……
如果他現在還是官員,他不會容許趙興胡鬧,但他現在是罪官,所以無心處理程家坳的小心眼。
歇息了一天,第二天一早開始“催妝”禮裝。
依照規矩,阿珠出嫁,其孃家要陪送妝奩,俗稱“嫁妝”,謂之“陪奩”。送妝的時間安排在迎娶前一日。阿珠送妝前,趙興要舉行“催妝”儀式。所謂“催妝”,就是新郎家僱人抬來催妝禮盒,裡面配置幾樣食品,如茶、麵點和羊肉。禮物上貼上紅色的“五子二女”喜慶剪紙。
等新郎家“催妝”禮送到後,新娘家才進行“送妝”,也叫“發奩”。宋代民間還有個習俗,妝奩無論大小件,一律要貼放上紅色剪紙喜字和圖紋。因此,新娘和她的女長輩均要動手剪製出貼放在妝奩上的禮花。新郎家的女長輩也要動手剪製出貼在喜棚、禮堂和洞房中的喜花。
趙興等妝奩一到,即刻與新娘家送妝的人一起在新房“安妝”,佈置貼掛喜花——出自新娘之手的剪紙。
婚禮那天,趙興很早就起床做準備。按照禮儀,屋裡要擺上一張兩人桌,放上蔬菜、水果、酒、茶杯和茶盤、筷子和“合巹”。而後穿上正式的盛裝,戴上花冠——該去迎親了。
離家前最後的禮儀是:在父親的帶領下行昭告先靈之禮。趙興沒有父親,蘇軾代替了。他從蘇軾手中手裡接過一杯酒獻祭,跪拜過許多次以後,接受蘇軾的訓導:“往迎爾相,承我宗事。勉率以敬,若則有常。”
趙興答:“諾。惟恐不堪。不敢忘命。”
與此同時,程阿珠的父親也在給她同樣的告誡:“敬之戒之。夙夜無違舅姑之命。”
這話是多餘,趙興沒有舅姑,但按照形式,這話必須說。
然後,新娘的母親——由族長程同的妻子代替——整理程阿珠的鳳冠和披肩,教導說:“勉之、敬之。夙夜無違爾閨門之禮。”
這時,坳裡的另一頭,趙興帶著迎親隊伍出發,隊伍不僅有新郎及隨從,還有幾個僱來的騎在馬背上唱曲的姑娘、樂師和裝飾一新的花轎。
論理樂師不該出現在迎親隊伍裡,因為古代中國禁止在婚禮上奏樂,儒學者認為音樂是跳動的,屬陽,對屬陰的新娘不合適。然而民間卻喜歡婚禮奏樂。直到十數年後哲宗大婚,官員曾勸說皇太后同意不使用樂隊,皇太后表示說:“尋常人家娶個新婦,尚點幾個樂人”——遂下令為婚禮作曲。
從那以後,婚禮奏樂成為一種正式習俗。
這習慣蘇軾知道,但趙興不知道,不過,兩人都是不在意世俗陋習的人,所以迎親隊伍奏響了音樂,鑼鼓喧天地繞程家坳一圈,停在了程老七家門口。
早已等在那裡的孃家人迎入了隊伍,樂人、歌姬和迎親的其他人都受到酒、茶的招待,還得到彩色絲綢和小飾物等禮物。吃飽喝足,樂人開始演奏曲子,這是催促新娘趕快上轎。
樂聲響起,程阿珠開始辭行,她的嬸嬸、姑姑、嫂子和姐姐送她到內闈的門口,再一次整理她的裙裾,煞費苦心地重複著強調父母的教導:“謹聽爾父母之言。夙夜無衍。”
這些七姑八表牽著程阿珠走到門口,立住腳步,唱著歌謠向新郎討賞:“新娘領出門,禮多方才好。此不比平常買賣。十萬,綁一起才夠。”
趙興按形式回唱:“自古以來,紳士不帶金。”
話音剛落,他身邊的潘大臨依規矩在馬前撒下幾個紅包,每個紅包裡裝幾個小錢,孩子們卻不像往常的婚禮那樣上前哄搶,他們膽怯地看著老師。趙興揮揮馬鞭,於是,節目恢復正常……
這場宋代婚禮,一點不比現代婚禮簡單,在喧鬧與繁瑣上甚至有過之無不及。趙興最後已暈頭轉向,只好完全聽任潘大臨擺佈,等完成了所有儀式,他已在鄉民的敬酒下喝的頭暈腦脹,心中只剩下嘔吐感。
蘇軾原本要主持接下來的儀式,但這位大詩人實在名聲顯赫,以至於鄉間的山民都以邀請他進家為榮——第一份榮譽當然是屬於族長程同的,他帶著兒子頻頻敬酒,而後鄉民輪番上陣,不一會,蘇軾罩不住了,他暈了。程同手快,立刻指使兒子女婿抬著微醉的蘇軾回自家,下手慢的鄉民只好搶去潘大臨。蘇軾臨醉倒前,還想說點什麼,他認為這婚禮似乎似乎只進行了前半場,可鄉民們怎麼只記得給他灌酒……
夜色下,新房內,新娘蓋著大紅的蓋頭,安靜的坐在床上。趙興將手伸在空中,猶豫了許久方才落下,他輕輕的揭開程阿珠的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