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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此時的她,誰也不想見!

“叮噹!叮噹!”

門鈴還是不斷地響著,對方似乎不肯善罷干休。

她用手背胡亂抹去臉上的淚水,如果不是怕吵醒了兒子,她真的不想開門。

門一開啟,竟是當初為她和汪德凱辦離婚的律師。

“安小姐,對不起,我有件緊急的事要通知你。”律師一副火燒屁股的樣子。

有什麼事這麼緊張?安安讓他進屋裡。

律師從公事包裡取出一封信放到她面前。

“這是汪先生要給你的。”他很謹慎的的說:“汪先生決定在他結婚後,爭取兒子的監護權。”

彷彿被人重重擊了一巴掌,血色迅速地從安安的臉上褪去。

“他不是已經放棄監護權了嗎?”這是當初他們離婚時的協議,他怎麼可以出爾反爾?

“這點我也不清楚,不過,他的確有權重新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尤其他現在又結婚了,他獲得監護權的勝算相當大。”

律師的一席話令她幾乎發狂。

“你的意思是說,我可能會失去小俊?”

“也不盡然,可能會變成兩人共同監護。”律師委婉的說。

“不,我不會把小俊的監護權讓給他的!”

“那你最好跟他談談。”律師建議她。

她當然要找他談,而且是馬上就去!

雖然廖玉惠極力反對婚禮辦得如此匆促簡單,但是,為了怕夜長夢多,好面子的她還是妥協了。

中山友惠特別要求在教堂內舉行婚禮,而這間教堂也是當初汪德凱和安安舉行婚禮的地方。

今天中山友惠雖然是新娘子,但她的眉宇間卻有著新娘子不該有的淡淡哀愁,哪怕她的嘴角掛著笑,卻仍掩藏不了她眼神中的憂鬱。

汪德凱的情況也比她好不了多少,整個人失魂落魄的,完全不像個要結婚的人,倒像是要上斷頭臺的犯人。

“你這孩子老繃著一張臉,別人看了會怎麼想?”廖玉惠不滿的責備道。“這婚事是你自己提的,你可不能反悔。”

“我沒有反悔。”只有懊惱。如果那天他沒有喝醉、沒有意氣用事、不胡言亂語,也不會陷入今天這樣進退兩難的局面。

“沒有反悔最好,我可是先把話挑明瞭,你婚後一定要好好地對待友惠,兩人要恩恩愛愛地過一輩子,別教我操心知道嗎?”

“乾媽,您別再為難乾哥哥了。”一旁的中山友惠體貼的說。

“還叫乾媽、乾哥?該改口了,”廖玉惠笑眯咪的牽著她的手,“你註定是汪家的媳婦,上天安排的好姻緣,始終是不會錯過的。”

“乾媽,我……我要謝謝您這麼疼愛我……”她欲言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