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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雖然方聲的檔案資料上並沒有什麼出彩的地方,成績也不算優秀,更沒有獲獎記錄,但那三首歌還是讓新人部開了門,簽下了方聲。那三首歌可能不算是頂好,但比新人平均水平要稍微高出一些,三首中的其中一首在新秀賽的榜單成績也不錯,原本,公司是想助推一把的,可是,方聲到現在都沒有再拿出作品。

將方聲和方聲的經紀人都叫過來,畢沃斯陰鷙的目光從兩人身上掃過。平日裡畢沃斯臉上時常帶著笑,可一旦板起臉來,就顯得很可怕了。

方聲的經紀人被畢沃斯不客氣地叫上來,心中還有些怨氣和不滿,雖然他是帶新人的,但以前也曾帶過b級合同的明星,在公司待的時間比畢沃斯還長,畢沃斯叫他上來的語氣一點都不好,沒有半點對待前輩的態度。可現在一看畢沃斯的樣子,也知道似乎有什麼不對勁了。

“有事?”方聲的經紀人問。他知道畢沃斯查過方聲的資料,但不知道畢沃斯叫他們上來究竟為了什麼。

畢沃斯沒理會那個經紀人,陰沉沉的目光刀子一般在方聲身上掃來掃去,“我就是想知道,你進公司時提交的三首歌,原創者是誰?”

原本就有些緊張的方聲聽到這話心中猛地一跳,剎那間背後都出了一層冷汗,嘴邊的肌肉抽動著,卻因為不知道該說什麼,沒發出一點聲音,兩隻手不安地攥緊,察覺到身邊的經紀人也投過來懷疑的眼神,知道沒法躲,竭力掩飾面部的心虛表情,扯出一個笑,“您是不是聽誰說過什麼,別信他,那三首歌,的確是我創作的!”

“哦?”畢沃斯沒有再說什麼,而是看向方聲的經紀人。眼神似乎在說:你籤的人你自己看著辦吧。

那位經紀人針一般的目光盯上方聲,他帶的人沒一百也有幾十了,論個人能力,或許他真比不上畢沃斯,但眼力還是有的,方聲在一瞬間眼神的變化瞞不過他。

那是心慌!心虛!膽怯!底氣不足!!

方聲的經紀人一旦起疑,以前的一些事情也就想清楚了。那三首歌的編曲人也曾私下裡跟他說過,方聲對那三首歌的理解有些問題,有些模糊,不夠透徹。原本,他以為是新人,總有些不足的地方,多培訓指導一下或許就好了。可新秀賽的三首歌之後,方聲也沒能拿出新的作品。一開始他還以為方聲因為那三首歌靈感枯竭,但現在,過去這麼久,還拿不出任何作品出來,這就很有問題了。

很可能真是偷的!

他不想相信,自己竟然簽了個這樣的人!他也曾聽說過一些類似的偷竊或者剽竊事件,有的被公開,有的被藏起來,什麼結果就看個人的能力和公司的決策,當然,最保險的就是避開這類人,越大的公司,越在乎名聲,想要洗白花費的人力物力不會少。可他卻萬萬沒想到,這樣的事情竟發生在自己手上!

既然簽下了,即便是錯誤,也不會公開,公開就是打自己的臉,在這個緊要關頭,或許還會給公司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必須儘快將方聲趕出去!

以後就算方聲偷歌的事情被其他人揭發,他們也能提前打理好一切,沉著應對。

依照合同,方聲簽了三年,這三年裡若是公司無故辭退,會賠償方聲所賺收益的三倍金額。

現在並不是無故辭退,但原因卻不能對外照實公開,他們也沒有證據證明方聲真偷了別人的歌,方聲也不會認。

依照那三首歌到現在為止的下載總量算,三倍金額已經超過一千萬了,這些錢他們是不願意付的,就算這點錢霓光不看在眼裡,也不願意浪費在這種地方。

所以,經過威逼利誘式“友好協商”後,霓光賠償方聲一百五十萬,方聲即刻離開霓光文化。

“協商”的事情由方聲的經紀人出面,畢沃斯沒出聲,也就是贊同這做法。方聲偷了別人的歌,最有可能就是偷的方召的歌,其實,就算他們能確定方聲偷了方召的歌,只要方召這人沒什麼存在感,方聲又有發展潛力的話,他們也不會直接辭退方聲,甚至還會幫著遮掩一二。商人嘛,利益為重。

但是現在,方召那邊明顯有恃無恐,而方聲也的的確確沒有讓他們袒護的資本。辭退是肯定的,而且得儘快!趁黑鍋沒砸下來之前,他們得趕緊甩掉!

外面問起來,他們對外也只會說方聲這人,人品不行。

“人品不行”這四個字在行內就很有深意了,可以是性格問題,比如與同事合不來,脾氣過於暴躁影響周圍人員等,也可以是作風問題,比如偷竊、剽竊等。前一種還好,只要有能力,性格不是問題,而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