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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人命的。我突然明白張揚現在的心理狀態已經完全脫離了一名刑警的思維模式,所以立馬從身後一把擒住了他。

他明顯腦子有點亂,一回身本能的公安擒拿就往我身上招呼,好在我之前練的是詠春,最不怕的就是擒拿。所以我本能地攤伏手連出,我倆互相拳打腳踢了半分鐘,他才有點冷靜下來。還是我厲聲喝斥了一句:“你幹嘛呢?叫救護車啊!”

那時候我還沒明白陳哥的傷情。陳哥根本就沒能堅持到救護車來。

張揚被排除在本案的偵查隊伍之外了,確切地說,這個案子是指定給別的刑偵大隊來辦了。本隊的人,誰也不能保證辦案的時候不摻雜進個人的感情。

但我們兩個是目擊證人,我們錄了證言。

我不知道作為證人的張揚是什麼樣的心情,我是直到錄證詞的時候,講著講著,我就哭了。

到了這一刻,我才忽然想明白了什麼,才忽然相信了發生的這一切都是事實。

我發現,直到這一天,我才第一次知道,原來他的名字叫作陳哲。

***作者菌的啦啦啦***

今天是放假的第一天,要趕回家去看老爸老媽,所以,一大早就把文先傳上來啦!然後,可以在這清晨的第一時刻,祝大家假期愉快,懶覺睡得爽啊爽~!

No。10刀上三尺有神明(2)

張揚很久沒有到學校來。後來他再來的時候,已經可以平靜地把我叫出來,給我講了他設法看到的,那個殺人兇手的供詞。

現在的他,似乎比第一次失去的時候堅強了很多。也許這個職業是會逐漸磨礪人的,這個職業永遠都伴隨著危險和死亡,伴隨著許多不能挽回的喪失。

殺死陳哲的兇手還未滿18週歲。就算我恨他,未滿18週歲的話,我也不能把他的名字說出來。姑且稱他為a。

a那一天帶著女朋友跟哥們一起吃飯,吃飯的時候聊得熱鬧,聊著聊著就喝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