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道:“那你...把孩子打了?”
“嗯。”
“幾個月打的?”
“快五個月。”
“什麼時候的事?”
“前不久。”
我不瞭解孕婦奶水的問題,卻聽朱姐普及過打胎的知識,懷孕五個月就不能人流了,只能做手術把孩子引下來,而這時候胎兒已經成形,與殺人沒什麼區別,法律都規定懷孕六個半月,不能做引產手術呢!
小敏不久前打掉自己五個月大的胎兒,我相當懷疑,她不是玩筆仙招來一隻小鬼,而是本來就有小鬼跟著她!
我問她,孩子的父親是誰。
小敏不再隱瞞,一股腦全說了。
是她村裡的一個男孩,只比我小一歲,跟小敏家是鄰居,他倆是過年時好上的。
這男孩早早輟學,整日裡村裡的一幫流氓混在一起,是個小混混,小敏也在叛逆的青春期,還就喜歡小混混,她放寒假時,總往村裡的網咖跑,跟那一幫小混混熟悉了,這男孩對她說:“小敏,學校裡有人欺負你,你就跟哥說,哥過去鬧死他們。”
小敏挺感動,成天跟他們混在一起,一天下午被那男孩騙上床,倆人自此成了男女朋友。
四月初,小敏發現自己懷孕,男孩開始湊錢領小敏打胎,也就三五千塊錢,這男孩湊了兩個月,又趕上小敏快放暑假,他倆商量著再等十來天,小敏放假後,做什麼都方便,也能安心休養。
等小敏放假了,那男孩也把錢花光了,於是繼續湊,八月中旬再次湊齊,這才領著懷胎五個月的小敏到黑診所把孩子引下來。
所幸小敏家裡管得不嚴,爺爺奶奶又老眼昏花,這才一直沒有發現她懷孕的事。
但這也是最大的不幸,若是有個健全幸福的家庭,小敏也不會被小混混的花言巧語,哄大了肚子。
引產之後,小敏的身體一直不舒服,並且噩夢頻發,總夢到渾身是血的孩子哭訴,質問小敏為什麼不肯要他,隨後到了學校開學,跟七八個女生住在一起後,不再做噩夢了,剛剛養回些精神,便到了那天夜裡和王薇玩筆仙。
小敏問筆仙的幾個毫無邏輯的問題,都是有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