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之以弱肉強食之道施諸人類社會之國家,皆墨子所謂‘
行則同於狗彘’者也。”(同上)
胡適認同達爾文的進化論,但反對社會達爾文主義。“天擇”的本義是不違逆自然選擇,是天下生物體對自然的順應,不意被偏轉為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吞噬,這是達爾文的悲劇。
隨後,胡適把話題轉到故國,“今之慾以增兵備救中國之亡者,其心未嘗不可嘉也,獨其愚不可及也。”因為在20年內,無論中國如何努力,都不可能在軍備上和日本俄國英法等抗衡,何況人家也不會坐等。彼此無有已時,戰禍仍不可免,世界和平終不可得。於是,胡適又提出他的根本之計:“根本之計奈何?興吾教育,開吾地藏,進吾文明,治吾內政:此對內之道也。對外則力持人道主義,以個人名義兼以國家名義歷斥西方強權主義之非人道,非耶教之道,一面極力提出和平之說,與美國合力鼓吹國際道德。國際道德進化,則世界始可謂真進化,而吾國始真能享和平之福耳。”(同上)但,根本之計,緩不救急,面對問難,胡適應之曰“此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同上),所能做的,便是這些,急並不解決問題。胡適留學時形成的這一思想,一直流貫到1930年代中國抗日戰爭的前期。面對日本的挑釁,胡適總是主張避免衝突,埋首內政,尋求妥協,仰仗國聯。可惜,時勢不依人,這條路終究未能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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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尼采的“遺毒”(1)
在《國家主義與世界主義》的札記中,胡適第一次涉及到德國哲學家尼采。他是在批判德國將領卑恩赫低(Bernhardi)所宣揚的“國際###”時,把尼采作為其思想資源來評論的。卑氏認為:國與國之間強權即公理,所謂國際###,也就四個字,弱肉強食是也。卑氏所推崇的“強權”,其理論根源即來自尼采。因而胡適指出:“強權主義(The Philosophy of Force)主之最力者為德人尼采(Nietzsche)”。在接受自由主義和人道主義濡染的胡適看來,“我之自由,以他人之自由為界”,這是密爾的話,胡適多次徵引;同時他也徵引邊沁的樂利主義話語(今通譯為“功利主義):最大多數之最大幸福,乃為道德之鵠。以此為倫理底線,或,以此為一個接受框架,當尼采一旦進入胡適的視野,就只能成為一個批判的物件。在尼采那裡,胡適看到了什麼?
“人生之目的不獨在於生存,而在於得權力(The Will to Power)
而超人。人類之目的在於造成一種超人社會(Superrnam)。超人者,
強人也。其弱者皆在淘汰之列,殲除之,摧夷之,毋使有噍類。世
界者,強有力者之世界也。今之所謂道德,法律,慈悲,和平,皆
所以捍衛弱者,不令為強者所摧夷,皆人道之大賊也。耶穌教以慈
愛為本,力衛弱者,以與強者為敵,故耶教乃人類之大患。耶教一
日不去,此超人社會一日不可得也。慈悲也,法律也,耶教也,道
德也,皆弱無力者之護符也,皆奴隸之道德也,皆人道之蟊賊也,
皆當斬除淨盡者也。”
胡適的眼光很準,一段話,便拎出了尼采思想的要害,而他自己的議論是:
“自尼采之說出,而世界乃有無道德之倫理學說。尼氏為近代文豪,其筆力雄健無敵。以無敵之筆鋒,發駭世之危言,宜其傾倒一世,——然其遺毒乃不勝言矣。文人之筆可畏也!”(同上)卑斯麥
“宜傾倒一世”,沒有傾倒當年在美國的胡適,但卻傾倒了當年在日本的魯迅。胡適眼裡的“遺毒”恰恰是魯迅眼中的“華彩”。1907年,魯迅在日本作《文化偏至論》,整個論述基本籠罩在尼采的思想中(亦兼有斯蒂納的無政府主義等):
“若夫尼佉(即尼采,筆者注),斯個人主義之至雄桀者矣,希望所
寄,惟在大士天才;而以愚民為本位,則惡之不殊蛇蠍。意蓋謂治
任多數,則社會元氣,一旦可隳,不若用庸眾為犧牲,以冀一二天
才之出世,遞天才出而社會之活動亦以萌,即所謂超人之說,嘗震
驚歐洲之思想界也者。由是觀之,彼之謳歌眾數,奉若神明者,蓋
僅見光明之一端,他未遍知……。故是非不可公於眾,公之則果不
誠;政事不可公於眾,公之則治不郅。惟超人出,世乃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