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曾經聽人說過,早些年的現代社會,一些比較偏遠的地方,便沒有領結婚證的習慣。
只要辦了酒席、宴請了鄰里親朋,兩口子就算結為夫妻了。
哪怕男女雙方在一起過了好幾年,兒女都有了,說要離婚,也僅僅是女的從男方家搬走,不存在辦理離婚手續以及財產分割的事。
所以她一直以為,當著村裡人的面拜拜天地、走走流程,也就夠了。
高嬸子卻提醒她,遠遠不夠。
首先,得要有份婚書。
婚書又被稱為龍鳳帖、鴛鴦禮書,分為正書與別書。
正書是男方家請求婚姻的通婚書與女方家諾婚姻的答婚書,內容多是一些虛話話。
諸如嘉禮初成、良緣遂締,赤繩早系、白首永偕,詩詠關雎、雅歌麟趾之類。
別書才是婚書的主體部分,分別記錄了男女雙方各自的真實況。
不過後來簡化了許多,寫上新人的家庭關係、生辰八字以及行禮的吉吉時即可。
只有結締了婚書,夫妻關係才算得到了認可。
季聽罷,目瞪口呆。
“可,可那不是許婚時的契約嗎?”
男女雙方經由媒人介紹,確定婚事後,簽訂婚書。寫好的婚書既要留給媒人留底為證,還要分給男女雙方供後成婚之用。
這個環節確實非常重要,但、但大豐村這種地方,就不是那麼必須了吧?
季私心裡很想把這個也省去,因為這玩意好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即便雙方簽訂了婚書,毀約的事也時有發生。
若是男方毀約,只需要跟官府說明,放棄聘禮就萬事大吉,充其量只是些經濟上的損失。
但若是女方毀約,男方告上衙門,官方憑藉婚書,不需問是非緣由,仍然會把女方重新判給男方。
也就是說,一旦簽了這個東西,女方就不再有毀約的權利。
所以它的法律效力,好像只是針對女而已。
季可不想給自己頭上個緊箍咒,把自己置於一個十分不利的位置。
何況她和流浪漢只是演戲而已,沒必要搞這麼真。
“高嬸子,這個可以略去的吧其實,咱們鄉下,不需要這些……”
高嬸子搖頭:“早些年確實沒人管,但自打潘知縣到咱們鄴陽就任,這一塊突然就抓緊了。一開始沒人當回事,後來各村裡正還被叫去衙門訓斥過。咱們村孟里正就被罵的狗血淋頭,回來就敲鑼把村裡人都召集到老榕樹那,一再申明瞭,男女婚嫁必須按章法走,否則罰錢都是小的,怕還要到衙門裡挨板子。”
季嘆氣,原來她是沒趕上好時候,沒空子可以給她鑽了。
“可以不用去衙門吧?除了那個官方的婚書,不是還有個私約嗎?”
私約又叫民間婚書,是男女雙方透過中間媒人私下籤署的婚約,不需要到衙門辦理。
歷朝對待私約的態度不盡相同,有的不予承認,有的則視為有效憑證。
而在大周,民間私約一直盛行不衰,那是不是說明她也可以……
“早作廢了,官府明令規定,兩姓聯姻必須要到衙門的那個啥子科?戶科還是禮科來著,去領婚書。可以由本村裡正代為辦理。”
季瞬間愁雲滿面。
麻煩倒是其次,關鍵流浪漢是個黑戶啊。
高嬸子又說了,這個也得找里正解決。
得,那還是去找吧。
孟里正沒想到季會來找自己。
說實在的,他現在對季的心,略有些複雜。
不過他這個複雜,並沒有太多不好的成分。
畢竟年初那會兒賑災籌糧,季可是給他出過主意幫過大忙的,為此還得了縣尊的讚賞,他念這個好。
之所以複雜呢,還是因為宋和她的那些傳聞。
他是怎麼也沒想到,宋會喜歡季,而且還被拒絕了。
這事鬧得……多尷尬呀,連他這個舅舅也跟著尷尬。
今季突然上門,他還以為是衝著宋來的。
心裡想著,這是後悔了、開竅了、回心轉意想答應了?
可惜晚了幾,宋已經娶了別人,難道她沒聽到這個訊息?
唉,算起來,他和季也是同病相憐,註定是被拋下的那個……
“你坐。”
孟里正指了指季旁邊的長條凳。
正琢磨著該怎麼把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