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壓死人嗎,事後再想想,這也是啊,有什麼事當面講清楚,不是很好嗎?是你的責任就是你的責任。一點不含糊,絕不藏著掖著,領導和被領導者之間分工明確,責任分屬各不同,不是也很好嗎?說到這裡,我依稀記得十多年前發生的那件事,一天,市糾風辦公室的領導來學校檢查收費工作。發現中心小學每個學生多收了一元的水費,按照當時的規定,如果查證屬實的話,中心校的校長和總務主任是要受到撤職處分的,當時聯校校長和其他領導,都面面相覷,以為觸碰收費的紅線就是死罪,也在那幫助嚷嚷,我一看大事不好,如果再不站出來幫助說說話,承擔責任的話,那可真得受處分了,於是我說;“你們也真是糊塗,說好了的水費是自願收費專案,到期末是要多退少補的,現在你們馬上把數摸清楚,該退的馬上退回去。這次責任在我,沒有交代清楚”。檢查組的同志一看有人�